教師與責任
① 教師職業的責任與價值
一、教師職業的責任
教師職業的責任是指教師必須承擔的職責和任務。在社會主義條件下,教師的根本職責是教書育人,提高民族素質,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教師職業的價值
教師職業的價值在於追求教師職業生活的幸福,並將教師職業的幸福引向人生的價值和歸宿的思考軌道上來。教師職業價值主要包括社會價值和自我價值兩方面。
1.教師職業的社會價值
教師職業的社會價值是指教師職業對他人、集體、國家、社會和人類都有巨大貢獻,能夠為社會進步和人類發展提供精神財富,培養合格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這種社會價值主要由教師的社會角色、責任及其所承擔的社會功能所決定的,它是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對學生、家長和社會需要的滿足。
教師職業的社會價值主要體現在教師是人類文明的傳播者,承擔著文明傳承的重任。教師這個群體決定著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和文化創造的能力。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發展在於它創造的思想、文化.在於它掌握的科學技術,而這一切的基礎是教育,而一個國家教育水平的高低,其核心是教師水平的高低。因此,振興民族的希望是教育,振興教育的希望是教師.
2.教師職業的個人價值
教師職業的個人價值是指教師職業可以滿足教師的個體自我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是教師獲取主要生活來源的社會勞動,也稱為教師職業的自我價值。教師職業的個人價值主要是通過其社會價值的實現而實現,教師的個人價值和社會價值是統一的。
拓展資料:
馬克思主義價值學說認為,人的價值首先表現為其社會價值。當代教師的個人價值首先表現為是否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和他人的需要,能夠得到學生、家長、同行和社會的肯定。優秀教師因為培養了各行各業有所作為的優秀學生,因為這些學生對社會的貢獻得到了社會認可,從而使得教師的社會價值得到充分的體現,也使得教師的個人價值得到體現。
另一方面,教師通過自身的教育教學活動,促進了學生的發展。滿足了學生求知的需要、發展的需要和愛的需要。在這個過程中,教師得到了學生的尊重和愛戴,教師個人的精神需要也因此得到了滿足。同時,教育教學過程也是師生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的過程,即「教學相長」。因此,在教育教學實踐中.教師本身也促進了自身的專業成長,滿足了自身發展的需要,實現了自我的價值,即教師是通過滿足學生發展的需要才實現自身的價值的。一個愛學生,並善於引導和促進學生發展的教師,才是一個真正能夠體現自己個人價值的教師,一個同時被社會認可的好教師。
② 教師的責任是什麼
愛與責任,相得益彰。「愛」與「責任」是師德的靈魂。「愛」與「責任」也是辨證的統一。「愛」是責任的體現,而「責任」是愛的化身。「愛與責任」將是一個永恆的話題,它需要全體教師不斷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續寫篇章,教師的指導、鼓勵、贊美、欣賞和支持,永遠是學生最好的禮物。透過愛的鼓勵和安慰,讓他們祛除心中的不安,勇敢地面對生活中的各種挑戰,擔負起我們肩上的責任。
③ 教師責任是什麼
教師的責任
古語雲:「德高為師,身正為范。」師愛是「一切為了學生,為了一切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的博大無私的愛,它包涵了崇高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我國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曾說過:「捧出一顆心來,不帶半根草去。」這就是對教師教學生涯的最好寫照。盡職盡責是教師基本的道德規范。教師職業是「人類幸福和自我完善」結合的職業。多少教師,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伴著三尺講台、一支粉筆,播撒著希望的種子,開啟著孩子的心智,書寫著人生的真理。我自豪,因為我就是這樣一名教師,從事著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我無悔,因為愛與責任堅定了我對教育事業執著的追求!
師愛,是教師之靈魂。 這種愛要求是一種崇高的愛,即「一日為師,終生為父」。 俗話說:「愛自己的孩子是人,愛別人的孩子是神。」教師就是那一個「愛別人孩子」的神。一個沒有愛心的教師,也就不能稱得上是一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但是,這種愛又不能完全等同於父母的愛:我們不能孩子抱在懷里,而是要把學生裝在心裡,對他們傾注著全部的心血,關注著學生的身心健康;生病時噓寒問暖,困惑時解疑答惑,頹喪時鼓舞激勵,迷茫時指點方向……
我們要用自己的愛心去喚醒學生,教會學生去愛父母,愛老師,愛同學,愛社會;我們要用我們的言行感召學生,影響學生去愛學習,愛勞動,愛助人,愛創新。這樣,我們的價值就能得以盡可能大的體現,我們也就可以無悔自己的選擇了。
責任,是教師之本職。「百年大計,教育為本」,要承擔起教育的責任,完成教育的使命,教師必須牢牢地樹立起責任意識。教師工作是平凡的,是由每天點點滴滴的「平凡」的事情組成。然而,「一個孩子的失敗,對一個教師來說,只是幾十分之一的失敗,但對於一個家庭來說,就是百分之百的失敗。」所以,教師應該具備高度的社會責任性感。
傳道授業解惑是教師的的基本任務。站在講台上看著下面幾十雙渴望的眼睛時,教師要有把他們教育成才的責任感。為了傳授知識,我們有責任努力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經常閱讀專業書籍,積極參加研修活動,不斷改進教育方式和教學方法,及時進行歸納總結,來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以適應新課程教學的需要。如果沒有強烈的責任感,不僅會誤人子弟,而且也過不了自己良心這一關,這就是教師的責任。
作為教師,為人師表的特點決定了我們必須要有崇高的責任感。這種責任感就是對自己所從事的職業要有負責任的意識。有了強烈的責任感與事業心,我們才會敬業、樂業,也才能一輩子「學而不厭,誨人不倦」。
愛與責任,相得益彰。「愛」與「責任」是師德的靈魂。「愛」與「責任」也是辨證的統一。「愛」是責任的體現,而「責任」是愛的化身。「愛與責任」將是一個永恆的話題,它需要全體教師不斷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續寫篇章,教師的指導、鼓勵、贊美、欣賞和支持,永遠是學生最好的禮物。透過愛的鼓勵和安慰,讓他們祛除心中的不安,勇敢地面對生活中的各種挑戰,擔負起我們肩上的責任。
④ 教師的愛與責任是什麼
愛學生是教育學生的感情基礎,是打開學生心靈大門的金鑰匙,是塑造學生靈魂的巨大力量。愛是具有多種形式的,愛是沒有具體范疇的,一個溫柔的延伸,一個會心的微笑,都會如同一縷輕柔的春風。只要心中有愛,行動有愛,時時獻愛,我們才能贏得學生的喜愛,領導的賞愛。
教師的偉大正在於愛與責任感。「愛與責任是師德的靈魂,沒有愛就沒有教育,沒有責任就辦不好教育」。托爾斯泰說,「如果教師愛自己的事業的話,那他就會成為一個優秀的教師;如果教師能夠把愛事業和愛學生結合起來的話,那他就是一個完美的教師了。」「愛」是師德之魂,沒有愛就沒有教育,教育事業是愛的事業,教師職業是愛的職業。教師工作是平凡的,是由每天點點滴滴的平凡的事情組成。是責任,促使我們完成每一天、每一件平凡的工作。崇高的師愛表現在對學生一視同仁,決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績區別對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愛心、耐心、細心」,無論在生活上還是學習上,時時刻刻關愛學生,特別對那些學習特困生,更是要「特別的愛給特別的你」,對學生要有耐心,對學生的細微之處的好的改變也要善於發現,並且多加鼓勵,培養學生健康的人格,樹立學生學習的自信心,注重培養他們的學習興趣。
教師給予學生的愛與責任,是使學生一生受益的禮物,它無可替代。愛與責任體現在每一堂精心准備課,每一個包含意味的眼神,每一個微笑,每一句鼓勵。
⑤ 教師的責任是什麼
正如馬克思所說:「作為確定的人,現實的人,你就有規定,就有任務」。教師的責任無處不在,教師如果沒有責任意識,就不會明白自己的職責,不會明白自己肩負的歷史使命,影響的將是幾代人甚至是國家的未來。這就要求我們教師要知責任,明責任,負責任,盡責任。
教育部周濟部長曾闡述了當代教師面臨的三項主要責任,即崗位責任、社會責任、國家責任。這就要求我們教師在每天所做的極其平凡的工作之中,始終牢記為學生負責,為家長負責,為社會負責,為國家負責。有些事情看起來很難,其實做起來非常簡單,就看你想不想做。
教師的責任不僅是指教師的教育責任,還包括教師的社會責任。教育責任,集中體現在學校中的學生身上,對於天真無邪的學生,教師按照自己的思維方式鑄造新的靈魂,使之成為有益於社會的群體。教師對學生的負責,就是對社會、對民族、對未來的負責。現實生活中,有的教師缺乏責任感,即使是學生在教師眼前出現的一些不健康的現象,也視而不見,導致學生走向犯罪的道路,這不能不歸結為教師的責任。教師的社會責任,是指教師治理周邊環境所擔負的責任。處在變革的社會中,學校時常受到「大眾文化」的侵襲,一些不健康的活動不時給學校管理帶來麻煩,影響學校的正常的教學。因此,這就要求教師必須擔當起保護學生的責任。自覺抵制一切侵害學生的行為。
時代的呼喚,事業的使命,教育的責任,激勵著我們長期精心耕耘在教育這方熱土。實踐證明:一個受到良好責任教育並有責任意識的教師,也比較容易有所作為。一個對國家與社會有高度責任感的教師,既能給學生以戰勝困難的勇氣和智慧,又能幫助學生不斷修正前進的方向。一名教師要想證明自己的價值,就要履行自己的責任。
⑥ 教師的權利和責任是什麼
根據《教師法》的規定,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責任: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