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教育培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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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的機構設置
辦公廳
財務司
法規司
綜合業務司
出版產業發展司
新聞報刊司出版管理司
印刷發行管理司
科技與數字出版司
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司
版權管理司
對外交流與合作司
人事司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工作辦公室
紀檢組監察局 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直屬機構及職能
1、人民出版社
出版社科圖書,促進社科發展。馬克思列寧主義原著出版,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著作出版,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出版,社會主義建設成就和經驗著作出版,中共黨史和黨建著作出版,中外哲學、經濟、科學社會主義、歷史學術著作教材出版,國際問題和國際共產主義運動重要文獻專著出版,台港澳版哲學社會科學圖書出版,相關發行與咨詢服務,《新華月報》、《新華文摘》和《人物》出版。
2、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
開展新聞出版科學研究,促進新聞出版事業發展。新聞出版基礎理論研究、新聞出版應用理論研究、新聞出版經濟理論研究、外國新聞出版研究、新聞出版高科技研究、相關專業培訓。《出版發行研究》、《出版參考》和《傳媒》等雜志和圖書出版。
3、新聞出版報社
《新聞出版報》、《中國出版》等報刊出版
4、新聞出版總署信息中心
為新聞出版事業發展提供信息服務和互聯網監測服務。總署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和相關網站運行、維護服務,推動行業信息化、標准化建設。對於互聯網出版內容進行監測分析。
5、中國版權保護中心
為保護知識產權提供版權服務。軟體著作權登記、版權代理、版權鑒定、版權法律服務,法定許可著作權使用報酬收轉,文學、美術、攝影版權集體管理,涉外作品登記、涉外作品質押合同登記、版權知識宣傳與信息服務。
6、新聞出版總署教育培訓中心
職工崗位培訓與繼續教育、出版單位負責人崗位培訓的組織實施、地方新聞出版培訓機構業務指導、承辦對高級職稱評審相關工作、新聞出版職業技能鑒定指導等。
7、新聞出版總署機關服務局
為總署機關辦公與職工生活提供後勤服務。機關辦公服務、機關職工生活服務、承辦機關委託事項。
8、中國版本圖書館
保存版本圖書資料,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發展。書報、期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樣本徵集保管,圖片、碑拓、拓片、樂譜、歌片、地圖、中小學課本、明信片、畫冊、卷軸、連環畫、年歷、掛歷、教學掛圖、低幼讀物、技術標准讀物、影印古籍、盲人讀物收藏管理,出版物標識標準的貫徹實施。
9、新聞出版總署出版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
出版物質量檢測和鑒定、出版物內容審讀。
10、國家出版基金管理規劃辦公室
規劃管理國家出版基金,促進出版事業繁榮發展。國家出版基金規劃管理相關出版項目評審、驗收與考核。
11、中國印刷博物館
收藏展覽印刷文物,弘揚中華民族文化。印刷文物徵集、鑒定、登編與保管。印刷文物復制與修復。印刷文物與資料展覽。相關研究與印刷文化交流。
❸ 中國的行政機構和其級別是那些
中國公務員的行政級別按《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 (1993年8月14日國務院頒布)規定分為十五級下面就是引用的資料: 第三章 職位分類 第八條 國家行政機關實行職位分類制度。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在確定職能、機構、編制的基礎上,進行職位設置;制定職位說明書,確定每個職位的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作為國家公務員的錄用、考核、培訓、晉升等的依據。國家行政機關根據職位分類,設置國家公務員的職務和等級序列。 第九條 國家公務員的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非領導職務是指辦事員、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助理調研員、調研員、助理巡視員、巡視員。 第十條 國家公務員的級別分為十五級。 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一)國務院總理:一級;
(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二至三級;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三至四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四至五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
(十一)科員:九至十四級;
(十二)辦事員:十至十五級
❹ 新聞記者應具備哪些業務素質
新聞記者應該具備法律素質、獲取信息能力、專業化素質和人文素養。
法律素質:作為新聞工作者,擔負著引導正確輿論導向的重任。要樹立法制觀念,還要掌握應知應會應懂的法律知識。案件報道不應影響司法公正和法律判決。不偏袒訴訟任何一方。
獲取信息能力:在記者的工作中,最有意義同時也是最富挑戰性的就是獲取新聞線索。要找到好的新聞線索,必須具備較強的獲取和處理信息的能力。
專業化素質:專家型記者的特點是在具備一個普通記者各項基本素質的同時,兼備某一領域的專業知識。不追求新聞的時效性,而致力於深度報道和背景報道,追求熱點焦點,追求深刻生動,追求新穎獨特,就是要求記者需要在全能型的基礎上向專家型轉變。
人文素養:責任、真實、公正是對新聞記住嘴基本的要求。堅持准確、公正、全面、客觀的報道原則,不從個人或小團體利益出發進行影響公共利益的報道。
拓展資料
新聞記者——通稱記者,指的是新聞傳播機構專職采訪報道人員。同時泛指新聞工作者,包括總編輯、編輯、記者、播音員、通聯工作人員等,是一種以及時,真實,有效,客觀,公正的態度為大眾傳播消息的一種職業。
應該具備的素質包括:不斷學習的習慣;追求真相的執著;客觀公正的態度;准確朴實的文風;甘於吃苦的精神;豐富廣博的學識;寬容善良的情懷;尚儉守德的品格。當前新聞記者亟須強化的四種素質:法律素質、獲取信息能力、專業化素質、人文素養。
網路-新聞記者
❺ 學好新聞學應該看些什麼書
新聞學的這個學科的內容挺廣的,有關於采訪、寫作、攝影、編輯學、傳播學等很多方面的內容,如果是基本概念的話就《新聞學概論》、《新聞學基礎》等。一般復旦大學、暨大、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的書籍會受歡迎點。其實假期看些你感興趣的書籍也可以的,畢竟新聞學專業要求的知識是多方面的。加油吧!
❻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個什麼部門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3〕14號),設立的新聞、出版、廣播、電影和電視領域的國家管理部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為正部級單位,是國務院直屬機構。
❼ 江蘇新聞出版學校怎麼樣請問好就業嗎
江蘇省新聞出版學校是江蘇省新聞出版學校毗鄰風景優美的南京雨花台風景區,學校隸屬江蘇省新聞出版局。
與江蘇印刷技工學校合署辦學,是江蘇僅有的培養出版、印刷、發行中、高等人才的省屬中專校,是全國新聞出版系統重點職業學校、全國新聞出版系統教育培訓先進單位、全國新聞出版系統首批專業教學評估達標學校之一、全省首批合格中專校之一、省新聞出版系統文明單位,黨總支、團委、工會先後被評為省級機關「堅強堡壘」、「五四紅旗團委」、「先進工會」。
❽ 新聞專業繼續教育該學什麼,考什麼
對新聞類編輯繼續教育的心得體會
編輯是出版機構中從事策劃組稿、選編作品、審稿加工、推廣傳播出版產品的工作人員。作為向讀者傳播信息和知識,傳遞思想、觀念、方法的內容生產工作者,編輯自身的理論修養、知識結構、職業技能等綜合素質和能力需要不斷更新和提高。
1 誰來引領編輯的繼續教育
我國自2002年開始建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實行全國統一的出版職業資格考試,至今已有約四萬業內人士通過考試取得責任編輯證書。今年國務院新修訂的《出版管理條例》以行政法規的形式確定了從事出版工作的編輯人員必須經過資格考試取得職業資格。同時,國家對編輯人員的職業資格實行登記注冊管理。2008年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的《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管理規定》,把參加繼續教育作為職業資格登記和責任編輯注冊的前提條件。這既是國家對從事編輯工作崗位的資質要求,也是塑造合格編輯和優秀編輯人才的長效培養機制,絕不是可有可無的。2010年底,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的《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中,把繼續教育定義為「對出版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的以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業務知識、技能訓練和職業道德等為內容的教育活動,其目的是促進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堅持正確出版方向,不斷增加、補充、拓展專業知識,提高業務技能,提高創新水平和專業技術水平。」並作出「新聞出版總署負責全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各省(區、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組織管理工作」等硬性規定。
筆者認為,職業資格登記和責任編輯注冊管理在各省進行,編輯人員的崗位培訓可以主要依靠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推動。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配有教育培訓中心的是極少數,承擔開展此項工作也確有難度。而各省出版協會具有教育與培訓的服務職能,協會本身也聚集著一批具有豐富從業經驗的資深出版人,熟悉行業特點和發展動態,能夠從實際需要出發組織教學內容,便於與政府機構、院校專家、業界精英溝通與交往,聯合業內各種資源和教學力量。在出版企業轉企改制後,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明確授權給出版協會,讓其擔當起編輯的繼續教育工作的策劃者、設計者、協調者和培訓服務提供者,這也是出版業發達國家的通行做法。
2 繼續教育應當貼近編輯工作實際
編輯的繼續教育是職業資格管理的一種延伸。與應試職業資格不同,編輯的繼續教育不屬於應試培訓,不像職業資格考試那樣備有全國統一的課程大綱和教材,如若教學內容不能貼近編輯的實際工作,不能給予充足和新鮮的知識營養,讓人感覺學與不學區別不大,就很難吸引和調動編輯人員參與學習的熱情和動力。另外,編輯人員來自於編輯專業和非編輯專業兩種學歷背景,學習需求的側重點不同,這給繼續教育的教學內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符合國家對編輯崗位培訓的基本要求,又要滿足企業和個人對拓展編輯業務能力的要求,需要煞費苦心地認真規劃設計,以具有實用性、專門性、針對性的教學內容,為受訓者提供務實管用的知識技能,使受訓者真正受益。
❾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機構設置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設2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應急值班、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安全保密、信訪、建議提案辦理和機關財務等工作,指導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和政務信息化工作。
(二)政策法制司。
研究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管理重大政策。組織起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涉外法律事務等工作。
(三)規劃發展司(改革辦公室)。
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產業發展。研究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導、協調推進有關體制機制改革工作。依法承擔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四)公共服務司。
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和保障標准,協調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對老少邊窮地區進行扶助,指導監督相關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五)綜合業務司。
指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工作。擬訂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承辦相關行政許可事項。
(六)宣傳司。
承擔廣播電視宣傳和播出的指導、監管工作。指導、協調全國性重大廣播電視活動。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動畫片的製作和播出。具體指導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和中央電視台的重大宣傳工作。
(七)新聞報刊司。
承擔報紙(報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動,國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報紙、期刊內容的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承擔全國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監制審核、發放、備案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
(八)電影局。
承擔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電影內容進行審查。指導、協調全國性重大電影活動。指導電影檔案管理、技術研發和電影專項資金管理。承辦對外合作製片、輸入輸出影片的國際合作與交流事項。
(九)出版管理司(古籍整理出版規劃辦公室)。
承擔圖書、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和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內容和質量進行監管。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教科書的出版工作,組織實施全民閱讀推廣活動。承擔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書號、版號管理工作。
(十)電視劇司。
承擔電視劇製作的指導、監管工作,組織對國產電視劇、引進電視劇和對外合拍電視劇(含動畫片)的內容進行審查。指導、調控電視劇的播出。
(十一)印刷發行司。
承擔印刷、復制、出版物發行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糾正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指導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教科書的印製發行工作。指導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動印刷業轉型升級及新興印刷業發展。
(十二)傳媒機構管理司。
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三)數字出版司。
承擔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對網路文學、網路書刊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監督管理。
(十四)網路視聽節目管理司。
承擔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內容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
(十五)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司(全國「掃黃打非」工作辦公室)。
擬訂「掃黃打非」方針政策和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和違禁出版傳播活動的大案要案。承擔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日常工作。
(十六)版權管理司。
擬訂國家版權戰略綱要和著作權保護管理使用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家享有著作權作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對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進行管理。承擔著作權涉外條約有關事宜,處理涉外及港澳台的著作權關系。組織查處著作權領域重大及涉外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
(十七)進口管理司。
承擔出版物、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管理。依法管理境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在華設立辦事機構。對境外廣播電視節目的引進、播出和中外廣播電視節目合作的製作、播出,以及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和接收進行監督管理。
(十八)科技司。
擬訂新聞出版及印刷業、廣播影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科技發展規劃、政策、行業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推進三網融合。承擔廣播影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廣播影視質量技術監督、監測和計量檢測工作。
(十九)財務司。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項目、政府采購及內部審計工作。
(二十)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
組織開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的對外及港澳台交流與合作。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走出去」工作。承擔國際文化協定中有關項目的執行工作。
(二十一)人事司。
承擔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
(二十二)保衛司。
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指導、管理機關、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等重點單位和核心機密、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局。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新聞出版系統直屬單位
· 人民出版社
· 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
· 新聞出版報社
· 新聞出版總署信息中心(新聞出版總署互聯網出版監測中心)
· 中國版權保護中心
· 新聞出版總署教育培訓中心
· 新聞出版總署機關服務中心
· 中國版本圖書館(新聞出版總署條碼中心)
· 新聞出版總署出版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
· 國家出版基金規劃管理辦公室
· 中國印刷博物館
廣播影視系統直屬單位
· 中央人民廣播電台
· 中國國際廣播電台
· 中央電視台
· 中國電影集團公司
· 總局無線電台管理局
· 總局監管中心
· 廣播電視衛星直播管理中心
· 廣播影視發展研究中心
· 廣電總局信息中心
· 廣播科學研究院
· 廣播電視規劃院
· 中廣電設計研究院
· 中國電影科研所(電影質檢所)
· 電視藝術委員會
· 廣播藝術團(電影樂團)
· 電影藝術研究中心(電影資料館)
· 電影劇本規劃策劃中心
· 電影數位元組目中心
· 電影資金辦
· 總局機關服務局
· 廣播影視研修學院(總局黨校)
· 廣播影視人才交流中心
· 廣播電視出版社
· 中國廣播電視協會
· 中央新影集團
· 電視劇製作中心
· 電影衛星頻道節目製作中心
· 中廣傳播集團有限公司
· 中央衛星電視傳播中心
· 中國廣播交響樂團(愛樂樂團)
· 中國有線電視網路公司
· 中廣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總公司
· 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 新聞出版系統行業協會
· 中國出版協會
·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
· 中國報業協會
· 中國期刊協會
· 中國記者協會
·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
· 中國音像協會
· 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
· 中國印刷技術協會
· 中國印刷及設備器材工業協會
· 中國新聞文化促進會 (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電影衛星頻道(即中央電視台電影頻道,呼號為CCTV-6):中央電視台,因歷史遺留問題,仍然以CCTV-6作為頻道呼號)。
(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電影衛星頻道高清頻道(即中央電視台電影頻道高清頻道,呼號為CCTV-6HD):與CCTV-6同步播出,以CCTV-6HD作為頻道呼號)。
❿ 北京市新聞出版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處)。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和新聞發布等工作;
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二)出版產業發展處(法規處)。
擬訂本市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新聞出版產業重點項目的審核、實施及監督管理;
組織協調新聞出版產業展示交流活動,統籌和推動出版物進出口;組織協調新聞出版行業的科技工作;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
承擔行政復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
(三)新聞報刊管理處。
擬訂本市報紙和期刊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報紙(報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動的監管;負責報紙、期刊重大選題的審核;負責報紙、期刊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負責駐本市報刊社記者站設立的審批及報紙、期刊登記和變更項目的審核;負責期刊增刊的審批;負責核發和管理市屬新聞單位記者證。
(四)圖書出版管理處。
擬訂本市圖書出版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圖書出版單位設立、變更的審核;負責圖書出版單位年度出版計劃和重大選題的審核;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圖書和中小學教科書的出版工作;負責對圖書的審讀及質量評估;承辦古籍整理出版的規劃擬訂和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調控圖書出版品種及書號總量。
(五)音像電子網路管理處。
擬訂本市音像電子網路出版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音像電子網路出版行業發展;負責音像製作單位、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非賣品、配合本版出版物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以及境外電子游戲測試盤與互聯網游戲作品客戶端程序盤、電子出版物升級版的相關審批工作;
負責互聯網游戲出版、境外電子出版物出版審核工作;
負責電子出版物製作單位設立備案工作;負責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互聯網和手機出版單位及出版活動、出版內容的監管工作;
負責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版號、復制委託書的管理工作。
(六)印刷復制業管理處。
擬訂本市印刷復制業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擬訂印刷復制業的政策及管理措施;負責新建印刷企業、可錄光碟復制企業和印刷境外委託加工的出版物、印刷品的審批及印刷委託書的備案;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中小學教科書的印刷工作;
負責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印刷的管理;負責印刷、復制單位的有關管理工作。
(七)出版物發行管理處。
擬訂本市出版物發行行業總量、結構、布局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中小學教科書的發行工作;
負責出版物博覽會、展銷會、訂貨會活動的備案和管理工作;
負責全國性出版物連鎖經營企業和外商投資圖書、報紙、期刊分銷企業設立的審核及出版物批發企業、市級出版物連鎖經營企業設立的審批;
負責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和進口等發行管理工作;推進新聞出版領域公共服務,指導和組織實施益民書屋、社區書屋工程。
(八)出版物市場管理處。
擬訂本市出版物市場的發展規劃、政策和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
負責出版物市場出版物審讀、鑒定工作;負責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
(九)版權管理處。
擬訂本市著作權發展規劃和管理、保護、使用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負責著作權法律知識的宣傳工作;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
負責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作品工作;
依法監管涉外著作權貿易、外國作品著作權認證及作品自願登記工作。
(十)版權保護處。
負責本市著作權侵權行為的監控;對著作權侵權糾紛進行調解;協調著作權保護專項行動及專項案件;協助司法機關辦理著作權侵權刑事案件;指導反盜版工作;受理和實施著作權鑒定工作。
(十一)人事處。
組織協調本市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系統人員的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職務評定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組織協調新聞出版行業安全監管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工會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