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行李箱來的台灣女奴
『壹』 <厚德錄>翻譯
厚德錄的翻譯:
錢若水擔任同州推官......有個富民家的小女奴逃跑了,不知道到何處去了。女奴的父母告到州里,知州命錄事參軍(州里掌管文書的官員)審訊這起案子。
錄事曾向富民借過錢卻沒有借到,於是就判決富民父子共同殺害了女奴,富民受不了鞭杖拷打的痛楚,就含冤服罪。
錄事呈報知州,知州等人復審後認為並無相反或異常的情形,都把審出的話作為此案的真實情況。只有錢若水懷疑此事,將富民父子留在獄中,數日也不處決。
案子擱著近十天了,知州多次催促他也沒有結果,州內的大小官員都責備錢若水。一天,錢若水去見知州,對知州說:"若水之所以拖延此案,是因為我在秘密派人尋找女奴,現在找到了。
"知州於是叫人帶來富民父子,給他們卸下枷鎖並釋放了他們。富民哭著不肯走,說:"如果沒有您的恩賜,我們一家就全完了。
"知州說:"這是推官的恩賜,不是我的功勞。"那人又趕往錢若水的廳堂,若水閉門不肯見他,說:"這是知州自己求得實情的,我又做了什麼呢?"知州因若水替幾個被判死罪的洗雪了冤情,想為他上奏請功,若水拒絕了。於是遠近一帶都稱贊錢若水。
厚德錄的原文:
錢若水為同州推官。……有富民家小女奴逃亡,不知所之。奴父母訟於州,命錄事參軍鞫之。錄事嘗貸錢於富民,不獲,乃劾富民父子數人共殺女奴,富民不勝榜楚,自誣服。
具獄上,官審復,無反異,皆以為得實。若水獨疑之,留其獄,數日不決。留之且旬日,知州屢趣之不能,上下皆怪之。
若水一日詣知州,曰:「若水所以留其獄者,密使人訪求女奴,今得之矣。」知州乃垂簾引女奴父母問曰:「汝今日見汝女識之乎?」對曰:「安有不識也?」因從簾中推出示之。
父母泣曰:「是也。」乃引富民父子,悉破械縱之。其人號泣不肯去,曰:「微使君之賜,則某滅族矣。」知州曰:「推官之賜也,非我也。」
其人趨詣若水廳事,若水閉門拒之,曰:「知州自求得之,我何與焉?」知州以若水雪冤死者數人,欲為之奏論其功
此文出自明朝·鍾羽正所寫的《厚德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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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背景:
明朝(1368年 ―1644年)是一個由漢族建立的大一統王朝,共傳十六帝,享國二百七十六年。
元末爆發紅巾起義,朱元璋加入郭子興隊伍。1364年稱吳王,史稱西吳。1368年初稱帝,國號為大明,定都於應天府 ;1420年朱棣遷都至順天府,以應天府為陪都。
明初歷經洪武之治、永樂盛世、仁宣之治等治世,政治清明、國力強盛。中期經土木之變由盛轉衰,後經弘治中興、嘉靖中興、萬曆中興國勢復振,晚明因東林黨爭和天災外患導致國力衰退,爆發農民起義。
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崇禎帝自縊,明朝覆亡。明朝宗室在江南建立南明,隨後清朝擊敗大順、大西、南明弘光、隆武、紹武等諸政權。1662年永曆帝被殺,南明覆滅。1683年清軍攻佔台灣,奉明正朔的明鄭覆滅。
作者簡介:
鍾羽正(1554~1637),字淑濂,號龍淵,明末大臣,益都(今青州)鍾家莊人。自幼勤奮好學,1580年(萬曆八年),進士及第。官至工部尚書。
他的才華受到朝廷的重視,奉調進京,升禮科給事中。當時,萬曆皇帝長期不理朝政,對大臣奏章,有的置而不覽,有的覽而不用。且不聽公議,對有罪的內監張鯨,赦免留用。
他便上疏:「朝講不宜輟,張鯨不宜赦」,力陳皇帝按時臨朝聽政的重要,建議皇帝「先出視朝,次出聽講,章奏留中者,次第發出。斥逐張鯨,以明元惡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