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令文言文
Ⅰ 翻譯古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他的為人剛正,不命令也可以通行,他的為人不剛正,及時命令了也不服從
Ⅱ 古文不應令的意思
三個意思,需結合全文。
1、不應該使某某人做某某事。
2、不接受軍令。
3、不合時節。
Ⅲ 守令不得以殘害其民矣……古文翻譯成現代文
守令:郡守和縣令;有時候也指太守。不得:不能夠。以:目的在於。殘害:指迫害。其民:他們的百姓。矣:句末語氣助詞。「守令不得以殘害其民矣」翻譯成現代文是:郡守和縣令的目的不能夠是迫害他們的平民百姓呀。
Ⅳ 法立而不犯,令和而不逆 是什麼意思(文言文,古漢語,語文
法,可以理解為:法律,規則。犯:犯罪,違反,意指違反法律,或者犯罪。施回:施行,施加於答,意指法律必要起作用,必須依法律實施。令:命令,政令,說出的話。唯:只有,在此有一定的「必須」的意思,只有,那就要。行:施行,執行。返:返工,掉頭,重來,在此可直接理解為廢除。整體解釋成白話:法律已經制定,規則已經(共同商議)成立,那麼有違反就要按規矩來,就要按法律處理。政令既然已經發出、公布,那麼就只能實行而不能反復、廢除。為了讓你便於理解,這是根據原文擴充的解釋,有些話多餘,但是意思相同,如果嚴格按原文不多一句,你也應該可以明白了。
Ⅳ 古文法不嚴責不治,令不行則不嚴怎麼解釋
法不嚴則不治,令不行則不嚴
大意是說法律如果不嚴厲就不能治理出好的效果,政令如果不能執行就不能保證法律的威嚴。
滿意請採納 如有問題可追問
Ⅵ 不要用那命令的口氣跟我講話。翻譯成文言文
現代文與文言文對譯:「不要」文言詞語可以用「勿」。「用那」文言詞語可以用「用」。「命令」文言詞語可以用「令」。「口氣」文言詞語可以用「語」。「跟」文言詞語可以用「與」。「我」文言詞語可以用「余」。「講話文言詞語可以用「言」。「不要用那命令的口氣跟我講話」用文言文可以這么說:勿用令之語與余言也。
Ⅶ 令在古文里有美麗意思時有什麼詞
令,作為形容詞,有善美、吉祥的意思。
在古文中這樣的用法很常見回。如:
巧言令色。—答—《論語·學而》。集解:「令色,善其顏色。」
何憂令名不彰。——《世說新語·自新》。(不用擔心美好的名聲不會顯揚。)
年始十八九,便言多令才。——《玉台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再如:令色(和悅的面容;善於用諂媚和悅的顏色取悅人);令辰(美好的時辰);令居(吉善的住處);令音(美言,佳音);令政(善政,德政);令望(好的名望)等等。
古人尊稱別人的親屬時用「令」,也是從這個意義來的:令愛、令妹、令堂……
Ⅷ 文言文范滂,……,又不令老母去流離乎譯文
范滂,字孟博,是汝南征羌人。從小磨礪出高潔的節操,受到州郡和鄉里人的欽佩,冀州地區發生飢荒,盜賊紛紛而起,於是(朝廷)任用范滂為清詔使,派他前去巡行查辦。范滂走馬赴任,慷慨激昂,有澄清天下污穢的志向。到冀州後,太守、縣令知道自己貪污受賄,聽說范滂來了,都自動辭官而去。升遷為光祿勛主事。當時陳蕃擔任光祿勛,范滂執行屬下參見上司的禮儀拜訪陳蕃,陳蕃沒有阻止他,范滂覺得很遺憾,扔下笏板棄官而去。郭林宗聽說後,責備陳蕃說:「像范滂這樣的人才,難道應該(怎麼能夠)按照屬下參見上司的禮儀來要求他嗎!現在你成全他辭官的美名,莫非是自己選擇了不好的議論嗎?陳蕃於是向范滂道歉。(范滂)又被太尉黃瓊徵召。不久皇上下詔三府衙門的屬官呈報反映官吏好壞的歌謠,范滂舉奏了二十多個刺史和享有二千石俸祿的權貴。尚書責備范滂彈劾的人太多了,懷疑他有私心。范滂回答說:「我檢舉的,如果不是貪污腐敗、姦邪殘暴,深深地禍害百姓的人,(我)難道會因為私心而使奏章受到玷污嗎?因為召開三公會議的日子迫近了,所以我先舉奏了最緊要的;那些沒有查清的,將要進一步查實。如果我的話有與事實不符的地方,我甘願接受死刑。」(負責審理的)官吏無話可說了。范滂看到當今的時勢正處於混亂的時候,知道自己的志向不能實現,於是呈遞彈劾自己的狀文辭官。太守宗資此前就聽說范滂美好的名聲,(於是)請求朝廷讓范滂暫任功曹,並把政事交給他處理。范滂在任功曹期間,嚴厲地整治他痛惡的人和事。范滂外甥——西平人李頌,是王侯之家的子弟,被同鄉的人所不齒。中常侍唐衡把李頌請托給宗資,宗資任命他做小官。范滂卻認為他外甥李頌不是合適人選,就把這件事壓下不辦。宗資把怒氣轉嫁到書佐朱零的身上,鞭打書佐朱零。朱零仰起頭說:「范滂(這樣做)是公正的裁斷,好像用鋒利的刀刃切割腐朽的東西。今天我寧願受鞭打而死,但范滂(的做法)無法改變。」宗資於是作罷。後來牢修誣告朝中有人結黨營私,范滂獲罪被拘禁在黃門北寺監獄。後來范滂的案情查清,范滂就回到鄉里。建寧二年,朝廷大肆誅殺鉤黨之人。詔書下達,緊急緝捕范滂等人。督郵吳導到縣,手捧詔書,(把自己)關在傳舍(驛舍,供外交使節和傳遞政府文書者休息的地方)中,伏床哭泣。范滂聽說這件事後,說:「(這)一定是因為我呀!」當即趕到縣獄。縣令郭揖十分吃驚,走出官衙,丟下官印,拉著范滂要和他一起逃走,范滂說:「我死了災禍就可以平息了,怎麼敢因為我的罪名連累您,又使得我的老母流離他鄉呢!」范母前來和滂訣別,范滂告訴母親:「我跟隨先父去黃泉,是死得其所。只是希望母親大人割捨這難以割捨的恩情,不要再增添悲傷了。」他的母親說:「你現在可以和李膺、杜密齊名了,死了又有什麼遺憾呢!已經有了美好的名聲,又要追求長壽,(這樣的好事)能夠同時得到嗎?」范滂跪下來接受母親的教誨,再三拜別而去。經過的人聽見了,沒有人不被感動得流淚。這一年,范滂三十三歲。
Ⅸ 鑒賞古文:太史公曰:「《傳》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這句話的意思是「太史公說:《論語》說,「在官位的人本身行為正派內,即使不下命容令,人們也會遵守奉行他的制度;如果他自身行為不正派,即便下了命令,人們也不會遵守。」
體會: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當官的人作風不正派,不好好為人民服務,高高在上,貪圖享樂,不體恤民間疾苦,即使他下了命令也沒有人會聽他的;相反,如果一個當官的人廉潔自律,為百姓利益著想,兩袖清風,作風正派,那麼他的命令理所當然會有人們自覺奉行遵守。
Ⅹ 文言文翻譯器 其身正,不令而行。
當管理者自身端正,作出表率時,不用下命令,被管理者也就會跟著行動起來
《論版語·子路》中,孔子權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這是說:當管理者自身端正,作出表率時,不用下命令,被管理者也就會跟著行動起來;相反,如果管理者自身不端正,而要求被管理者端正,那未,縱然三令五申,被管理者也不會服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