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帶頭人職責
發布時間: 2020-12-05 03:31:48
學科帶頭人和骨幹教師是學校學科教學的帶頭人和骨幹力量,應努力成為教師師德修養和專業發展的表率,在學科教學、教育科研、教學改革、培養青年教師等方面起到引領作用。學科帶頭人和骨幹教師在任期內的職責如下:
一、學科帶頭人工作職責
1、認真學習教育教學理論,率先實現專業化發展。關注學科改革和發展的狀況,熟悉本學科各年級的課程標准、教學任務、基本要求和內容,研究並掌握本學科考試的范圍內容、命題題型、題量、難度,真正成為本學科教學的帶頭人。
2、堅持在教學第一線,很好地完成教學工作任務,教學成績在同年級名列前茅。
3、每年在市級以上刊物上發表一篇以上專業論文,或一篇以上專業論文在市級以上學術交流或評選中獲獎。
4、每年有計劃,有目標地指導1名教師,簽訂師徒協議,並對其從思想、教學、科研等方面進行精心的指導和培養。指導的青年教師每學期至少進行校級教學匯報課1次。
5、每學期承擔一次校級以上示範課或報告、講座。
6、任期內承擔一個校級以上的教育教學科研課題。
7、積極參加省、市教育部門組織的各項培訓、教研、科研活動。
8、每周聽青年教師課不少於2節,及時上交聽課記錄。
9、每周聽年輕教師課每周不少於1節,及時上交聽課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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