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雞文言文
A. 出自《陶庵夢憶.斗雞社》斗雞文言文翻譯
白話譯文:
天啟二年(1622)間斗雞很流行,於是我就在龍山下創建了斗雞社,並且效仿唐代王勃作了一篇《斗雞檄》。
仲叔、秦一生等人每天都攜帶古董、書畫、文錦、川扇等物品和我賭斗,我的雞多次戰勝他們。仲叔非常生氣,於是他就給雞的腳掌和羽毛分別套上金屬套子和防護器具,凡是可以幫助雞搏鬥的方法他都用上了,可還是沒有勝利。
仲叔聽人說徐州武陽侯樊噲的子孫,斗雞堪稱天下第一,他們養的斗雞有長頸黑嘴,膽大從容得能在高桌上吃米。仲叔心動,秘密派人尋訪這種斗雞,無果後更加憤懣了。
一天,我看野史上有說唐玄宗是酉年酉月生,因喜歡斗雞而亡國。我也是酉年酉月出生,於是我就放棄此種嗜好了。

原文:
天啟壬戌間好鬥雞,設斗雞社於龍山下,仿王勃《斗雞檄》,檄同社。仲叔秦一生日攜古董、書畫、文錦、川扇等物與余博,余雞屢勝之。
仲叔忿懣,金其距,介其羽,凡足以助其腷膊敪咮者,無遺策。又不勝。
人有言徐州武陽侯樊噲子孫,斗雞雄天下,長頸烏喙,能於高桌上啄粟。仲叔心動,密遣使訪之,又不得,益忿懣。
一日,余閱稗史,有言唐玄宗以酉年酉月生,好鬥雞而亡其國。余亦酉年酉月生,遂止。
(1)斗雞文言文擴展閱讀:
作者簡介:
張岱(1597年10月5日—1680年?),初字維城,後字宗子,又字天孫,因著《石匱書》,人稱「石公」,於是又字石公,號陶庵,晚號六休居士、蝶庵、古劍老人(一作古劍陶庵老人)、渴旦廬等。
浙江山陰(今浙江紹興)人,祖籍四川劍門(故其自稱「蜀人」),明清之際史學家、文學家,史學方面與談遷、萬斯同、查繼佐並稱「浙東四大史家」,文學創作方面以小品文見長,以「小品聖手」名世。
張岱出身仕宦家庭,早年患有痰疾而長住外祖父家養病,除了因聰穎善對而被舅父陶虎溪稱為「今之江淹」外,還提出過「若以有詩句之畫作畫,畫不能佳;以有詩意之詩為詩,詩必不妙」等灼見。
在天啟年間和崇禎初年則悠遊自在,留下大量詩文;崇禎八年(1635年)參加鄉試而不第,因而未入仕;明亡後先是避兵災於剡中,兵災結束後隱居四明山中,堅守貧困,開始潛心著述,著有《陶庵夢憶》、《西湖夢尋》、《石匱書》。
康熙四年(1665年)撰寫《自為墓誌銘》,頗有向死而生之意;後約於康熙十九年(1680年)九月與世長辭,享年約八十四歲,逝後被安葬於山陰項里。
B. 文言文回答:<<呆若木雞>> 紀省子為王養斗雞。十日而問:「雞已乎」曰:「未也,方虛驕而恃氣。」
這則寓言出自《莊子 》。具體哪一篇我記不住了。
解釋意思:雞已乎?
已:完成、這內里是訓練成功的意思。容
見者反走矣. 反:通假字,同返,返回、離開。
翻譯句子:
方虛驕而恃氣
正出於虛浮驕傲以氣用事的狀態。
猶疾視而盛氣
仍然盛氣凌人對其他的雞怒目橫眉。
指出這則寓言的寓意
大巧不工,返樸歸真才是修煉的最高境界。
說說《呆若木雞》這個成語的含義
原意是說,人要修煉的沒有稜角,隱而不發才能算是成功。
現在望文生義,一般理解為因為驚嚇或詫異表現的像木刻的雞一樣愚蠢、反應慢。含貶義。
此類由中性或褒義的詞轉變為貶義的詞還有「逃之夭夭」,原詞為「桃之夭夭」。
C. 有個古文 大意是一個君王想殺一個把斗雞養死的人 大臣細數此人三條罪過 最後大王不殺 求原文
貌似不是斗雞,是鳥吧,如果是的話那這個文言文是關於晏子的著名小故事《晏子諫因鳥殺人》,故事裡面晏子對齊王細數了養鳥人的三條罪過
原文
景公好弋,使燭鄒主鳥而亡之。公怒,詔吏殺之。晏子曰: 「燭鄒有罪三,請數之以其罪而殺之」。公曰:「可。」於是召而數之公前,曰:「燭鄒!汝為吾君主鳥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鳥之故殺人,是罪二也;使諸侯聞之,以吾君重鳥以輕士 ,是罪三也。」數燭鄒罪已畢,請殺之 。公曰 :「勿殺,寡人聞命矣 。」
譯文
齊景公喜歡打鳥,派燭鄒管養鳥的事,結果鳥卻跑了。景公大怒,命令官吏殺掉燭鄒。晏子說:「燭鄒有三條罪狀,請讓我一條一條地指出他的罪狀,然後再殺掉他。」景公說:「可以。」於是把燭鄒叫來在景公面前數他的罪過,說:「燭鄒!你替我們君主主管養鳥卻讓鳥跑了,這是第一條罪狀;使我們國君因為鳥的緣故殺人,這是第二條罪狀;讓諸侯聽到了這件事,認為我們國君重視鳥卻輕視人才,這是第三條罪狀。」晏子數完了燭鄒的罪狀,請景公殺掉他。景公說:「不要殺了,我已經領受你的教育了。」
字詞解釋
1.主鳥而亡之——亡:使動用法,使(鳥)逃跑,讓(鳥)跑了
2.請數之以其罪——數:上聲,動詞,列舉罪狀加以責備
3.以鳥之故殺人——以:介詞,因為
4.寡人聞命——命:名詞,本義為命令,此處指晏子的勸諫
5.為吾君主鳥——主:動詞,掌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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