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托收
『壹』 請問什麼是托收啊
托收
A.托收的基本涵義
托收(Collection)是債權人(出口方)委託銀行向債務人(進口方)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出口方先行發貨,然後備妥包括運輸單據(通常是海運提單)在內的貨運單據並開出匯票,把全套跟單匯票交出口地銀行(托收行),委託其通過進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收行)向進口方收取貨款。
B.托收的種類 托收是根據是否隨附貨運單據,分為跟單托收和光票托收。
國際貿易中使用的多為跟單托收。跟單托收有兩種交單方式: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
a.付款交單(D/P)。出口方在委託銀行收款時,指示銀行只有在付款人(進口方)付清貨款時,才能向其交出貨運單據,即交單以付款為條件,稱為付款交單。
按付款時間的不同,又可分為即期付款交單和遠期付款交單。即期付款交單(D/P Sight),出口方按合同規定日期發貨後,開具即期匯票(或不開匯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委託銀行向進口方提示,進口方見票(和單據)後立即付款。銀行在其付清貨款後交出貨運單據。遠期付款交單(D/P after Sight),出口方按合同規定日期發貨後,開具遠期匯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委託銀行向進口人提示,進口方審單無誤後在匯票上承兌,於匯票到期日付清貨款,然後從銀行處取得貨運單據。
遠期付款交單和即期付款交單的交單條件是相同的:買方不付款就不能取得代表貨物所有權的單據,所以賣方承擔的風險責任基本上沒有變化。
遠期付款交單是賣方給予買方的資金融通,融通時間的長短取決於匯票的付款期限,通常有兩種規定期限的方式:一種是付款日期和到貨日期基本一致。買方在付款後,即可提貨。另一種是付款日期比到貨日期要推遲許多。買方必須請求代收行同意其憑信託收據(T/R)借取貨運單據,以便先行提貨。
所謂信託收據,是進口方借單時提供的一種擔保文件,表示願意以銀行受託人身份代為提貨、報關、存倉、保險、出售,並承認貨物所有權仍歸銀行。貨物售出後所得貨款應於匯票到期時交銀行。代收行若同意進口方借單,萬一匯票到期不能收回貨款,則代收行應承擔償還貨款的責任。但有時出口方主動授權代收行憑信託收據將單據借給進口方。這種做法將由出口方自行承擔匯票到期拒付的風險,與代收行無關,稱之為」付款交單,憑信託收據借單(D/P, T/R)」。從本質上看,這已不是「付款交單」的做法了。
b.承兌交單(D/A)。承兌交單指出口方發運貨物後開具遠期匯票,連同貨運單據委託銀行辦理托收,並明確指示銀行,進口人在匯票上承兌後即可領取全套貨運單據待匯票到期日再付清貨款。 承兌交單和上面提及的「付款交單,憑信託收據借單」一樣,都是在買方未付款之前,即可取得貨運單據,憑以提取貨物。一旦買方到期不付款,出口方便可能銀貨兩空。因而,出口商對採用此種方式持嚴格控制的態度。
C.托收的使用 托收方式對買方比較有利,費用低,風險小,資金負擔小,甚至可以取得賣方的資金融通。對賣方來說,即使是付款交單方式,因為貨已發運,萬一對方因市價低落或財務狀況不佳等原因拒付,賣方將遭受來回運輸費用的損失和貨物轉售的損失。遠期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賣方承受的資金負擔很重,而承兌交單風險更大。托收是賣方給予買方一定優惠的一種付款方式。對賣方來說,是一種促進銷售的手段,但必須對其中存在的風險持慎重態度。 我國外貿企業以托收方式出口,主要採用付款交單方式,並應著重考慮三個因素:商品市場行情,進口方的資信情況即經營作風和財務狀況,以及相適應的成交金額。其中特別重要的是商品的市場行情。因為市價低落往往是造成經營作風不好的商人拒付的主要動因。市價堅挺的情況下,較少發生拒付,且即使拒付,我方處置貨物也比較方便。 我外貿企業一般不採用承兌交單方式出口。在進口業務中,尤其是對外加工裝配和進料加工業務中,往往對進口料件採用承兌交單方式付款。
『貳』 托收是什麼意思
托收(collection)是指在進出口貿易中,出口方開具以進口方為付款人的匯票,委託出口方銀行通過其在進口方的分行或代理行向進口方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包括D/P(付款交單),與D/A(承兌交單)。
托收屬於商業信用,銀行辦理托收業務時,既沒有檢查貨運單據正確與否或是否完整的義務,也沒有承擔付款人必須付款的責任。托收雖然是通過銀行辦理,但銀行只是作為出口人的受託人行事,並沒有承擔付款的責任,進口人不付款與銀行無關。出口人向進口人收取貨款靠的仍是進口人的商業信用。
『叄』 什麼是托收話費
托收話費就是:比方說你用聯通的電話,你3月份電話消費所產生的費用,4月份聯通在你所指定的銀行賬戶上直接收取3月份的費用! 不用你本人去營業廳繳費這就叫托收!
『肆』 銀行托收是什麼意思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商開立匯票,委託銀行代收款項,向國外進口商收取貨款或勞務款項的一種結算方式。 托收當事人 托收當事人有四個,主要責任如下: 1、委託人(PRINCIPAL) 也稱出票人,一般是出口商,主要是行使與進口商簽訂的合同上的條款,履行與銀行簽訂的委託收款的合同。 2、寄單行(REMITTING BANK) 也稱托收行,是委託代收款項的銀行,主要是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和國際慣例進行處理業務。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托收行是在進口地的代理人,根據托收行的委託書向付款人收款的銀行。 4、付款人(DRAWEE) 一般是進口商。主要是支付款項的人。 托收方式 有: 1、跟單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1).跟單托收概念 跟單托收是匯票連同商業單據向進口行收取款項的一種托收方式,有時為了避免印花稅,也有不開匯票,只拿商業單據委託銀行代收。 (2)、跟單托收種類 即期付款交單(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俗稱D/P AT SIGHT,指開出的匯票是即期匯票,進口商見票,只有付完貨款,才能拿到商業單據。 遠期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OF USANCE BILL):出口商開出遠期匯票,進口商向銀行承兌於匯票到期日付款交單的付款交單方式。 承兌交單方式(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俗稱D/A,代收銀行在進口商承兌遠期匯票後向其交付單據的一種方式。 2、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p><p>光票托收指匯票不附帶貨運票據的一種托收方式。主要用於貨款的尾數、樣品費用、傭金、帶墊費用、貿易從屬費用、索賠以及非貿易的款項。
『伍』 什麼是托收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商開立匯票,委託銀行代收款項,向國外進口商收取貨款或勞務款項的一種結算方式。
托收當事人
托收當事人有四個,主要責任如下:
1、委託人(PRINCIPAL) 也稱出票人,一般是出口商,主要是行使與進口商簽訂的合同上的條款,履行與銀行簽訂的委託收款的合同。
2、寄單行(REMITTING BANK) 也稱托收行,是委託代收款項的銀行,主要是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和國際慣例進行處理業務。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托收行是在進口地的代理人,根據托收行的委託書向付款人收款的銀行。
4、付款人(DRAWEE) 一般是進口商。主要是支付款項的人。
托收方式 有:
1、跟單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1).跟單托收概念 跟單托收是匯票連同商業單據向進口行收取款項的一種托收方式,有時為了避免印花稅,也有不開匯票,只拿商業單據委託銀行代收。
(2)、跟單托收種類 即期付款交單(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俗稱D/P AT SIGHT,指開出的匯票是即期匯票,進口商見票,只有付完貨款,才能拿到商業單據。
遠期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OF USANCE BILL):出口商開出遠期匯票,進口商向銀行承兌於匯票到期日付款交單的付款交單方式。
承兌交單方式(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俗稱D/A,代收銀行在進口商承兌遠期匯票後向其交付單據的一種方式。
2、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光票托收指匯票不附帶貨運票據的一種托收方式。主要用於貨款的尾數、樣品費用、傭金、帶墊費用、貿易從屬費用、索賠以及非貿易的款項。
『陸』 名詞解釋:什麼是托收
托收屬於商業信用,銀行辦理托收業務時,既沒有檢查貨運單據正確與否或是否完整的義務,也沒有承擔付款人必須付款的責任。托收雖然是通過銀行辦理,但銀行只是作為出口人的受託人行事,並沒有承擔付款的責任,進口人不付款與銀行無關。出口人向進口人收取貨款靠的仍是進口人的商業信用。
如果遭到進口人拒絕付款,除非另外有規定,銀行沒有代管貨物的義務,出口人仍然應該關心貨物的安全,直到對方付清貨款為止。
托收對出口人的風險較大,D/A比D/P的風險更大。跟單托收方式是出口人先發貨,後收取貨款,因此對出口人來說風險較大。進口人付款靠的是他的商業信譽,如果進口人破產倒閉,喪失付款能力,或貨物發運後進口地貨物價格下跌,進口人借故拒不付款,或進口人事先沒有領到進口許可證,或沒有申請到外匯,被禁止進口或無力支付外匯等,出口人不但無法按時收回貨款,還可能造成貨款兩空的損失。如果貨物已經到達進口地,進口人借故不付款,出口人還要承擔貨物在目的地的提貨、存倉、保險費用和可能變質、短量、短重的風險,如果貨物轉售它地,會產生數量與價格上的損失,如果貨物轉售不出去,出口人就要承擔貨物運回本國的費用以及承擔可能因為存儲時間過長被當地政府賤賣的損失等。雖然,上述損失出口人有權向進口人索賠,但在實踐中,在進口人已經破產或逃之夭夭的情況下,出口人即使可以追回一些賠償,也難以彌補全部損失。盡管如此,在當今國際市場出口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出口人為了推銷商品佔領市場,有時也不得不採用托收方式。如果對方進口人信譽較好,出口人在國外又有自己的辦事機構,則風險可以相對小一些。
托收對進口人比較有利,可以免去開證的手續以及預付押金,還有可以預借貨物的便利。當然托收對進口人也不是沒有一點風險。如,進口人付款後才取得貨運單據,領取貨物,如果發現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者根本就是假的,也會因此而蒙受損失,但總的來說,托收對進口人比較有利。
托收涉及四個主要當事人,即委託人、付款人、托收行和代收行。
委託人是委託銀行辦理托收業務的一方。在國際貿易實務中,出口人開具匯票,委託銀行向國外進口人(債務人)收款。
付款人是銀行根據托收指示書的指示提示單據的對象。托收業務中的付款人,即商務合同中的買方或債務人。
托收行又稱寄單行,指受委託人的委託辦理托收的銀行,通常為出口人所在地的銀行。
代收行是指接受託收行委託,向付款人收款的銀行,通常是托收行在付款人所在地的聯行或代理行。
『柒』 承兌匯票托收是什麼意思
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
債權人為向國外債務人收取款項而向其開發匯票,委託銀行代收的結算方式。債權人辦理托收匯票時,要開發一份國外債務人為付款人的匯票,然後把匯票以及其他單據交給當地銀行,再由當地銀行寄往債務人所在地銀行。
最後由債務人所在地銀行向債務人收取款項,寄給債權人所在地銀行轉交給債權人。
(7)什麼是托收擴展閱讀:
托收工作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
1、發出托收。這是托收工作的第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即為向付款人收取款項而發出的托收指令,規范的「發出托收」能最大化的降低托收風險,確保資金及時收回。
2、收到托收款項。發出托收後,收到承兌人劃來的票據款項,根據款項內容,核對留存的托收憑證,經審查無誤後,核銷托收卡片。
3、退票拒付及逾期處理。當托收票據遭到承兌人的拒絕支付或者延遲支付時,應主動與承兌人聯系,視情況採取重新托收、逾期催收、追索乃至訴訟。
4、遺失處理。當托收的票據確已遺失時,及時向風險管理部門報告並提供資產保全的相關資料,相關的財務處理等工作。
具體做法:票據權利人可以單獨起訴銀行承兌匯票托收行,或同時起訴銀行承兌匯票托收行和銀行承兌匯票付款行,要求銀行承擔賠償責任,這也增加了商業銀行的法律訴訟風險。
『捌』 銀行托收業務是什麼意思
銀行托收是指銀行按照委託人(一般為出口商)的委託指示辦理金融單據或/和商業單據以便得到付款人(一般為進口商)承兌或付款,或憑承兌或付款交出商業單據,或憑其他條件交出單據的一種結算方式。
托收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種。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單據不附帶商業單據的托收,即僅把金融單據委託銀行代為收款。跟單托收是指金融單據附帶商業單據或不用金融單據的商業單據的托收。
(8)什麼是托收擴展閱讀
托收方式對買方比較有利,費用低,風險小,資金負擔小,甚至可以取得賣方的資金融通。對賣方來說,即使是付款交單方式,因為貨已發運,萬一對方因市價低落或財務狀況不佳等原因拒付,賣方將遭受來回運輸費用的損失和貨物轉售的損失。
遠期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賣方承受的資金負擔很重,而承兌交單風險更大。托收是賣方給予買方一定優惠的一種付款方式。對賣方來說,是一種促進銷售的手段,但必須對其中存在的風險持慎重態度。
『玖』 什麼是銀行托收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商開立匯票,委託銀行代收款項,向國外進口商收取貨款或勞務款項的一種結算方式。
托收當事人 托收當事人有四個,主要責任如下:
1、委託人(PRINCIPAL) 也稱出票人,一般是出口商,主要是行使與進口商簽訂的合同上的條款,履行與銀行簽訂的委託收款的合同。
2、寄單行(REMITTING BANK) 也稱托收行,是委託代收款項的銀行,主要是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和國際慣例進行處理業務。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托收行是在進口地的代理人,根據托收行的委託書向付款人收款的銀行。
(9)什麼是托收擴展閱讀:
遠期付款交單和即期付款交單的交單條件是相同的:買方不付款就不能取得代表貨物所有權的單據,所以賣方承擔的風險責任基本上沒有變化。遠期付款交單是賣方給予買方的資金融通,融通時間的長短取決於匯票的付款期限。
通常有兩種規定期限的方式:一種是付款日期和到貨日期基本一致。買方在付款後,即可提貨。另一種是付款日期比到貨日期要推遲許多。買方必須請求代收行同意其憑信託收據(T/R)借取貨運單據,以便先行提貨。
所謂信託收據,是進口方借單時提供的一種擔保文件,表示願意以銀行受託人身份代為提貨、報關、存倉、保險、出售,並承認貨物所有權仍歸銀行。貨物售出後所得貨款應於匯票到期時交銀行。代收行若同意進口方借單,萬一匯票到期不能收回貨款。
則代收行應承擔償還貨款的責任。但有時出口方主動授權代收行憑信託收據將單據借給進口方。這種做法將由出口方自行承擔匯票到期拒付的風險,與代收行無關,稱之為」付款交單,憑信託收據借單(D/P, 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