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暴力的案例
校園欺凌不一定在校園內發生,放學後同學間的欺負行為也算在內。其主要表現是身體強壯的學生欺負弱小的學生,令其在心靈及肉體上感到痛苦。校園欺凌通常都是重復發生,而不是單一的偶發事件。有時是一人欺負一人;有時集體欺負一人。
通常欺凌者不覺得自己有錯,而且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發欺凌者。因此,惡性循環導致受害者的身心深受煎熬。
校園欺凌的形式:
1、肢體欺凌
推撞、拳打腳踢,扇打以及搶奪財物等,是容易察覺欺凌形式。
2、言語欺凌
當眾嘲笑、辱罵以及替別人取侮辱性綽號等,是不容易察覺的欺凌形式。
3、社交欺凌
孤立、杯葛以及令其身邊沒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覺的欺凌形式。
4、網路欺凌
在網路發表對受害者不利的網路言論、曝光隱私以及對受害者的照片進行惡搞等,是容易察覺欺凌形式。
(1)校園暴力的案例擴展閱讀:
相關治理方案:
1、北京解決校園欺凌
2018年7月5日北京為解決校園欺凌,教育部首先發布北京市中小學欺凌治理方案公布:發生校園欺凌須限時上報。
在教育部等部門發布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中要求,學校在啟動調查處理程序10日內須完成調查,而在此次北京市各區公布的實施方案中,除了對調查時間有要求外,對於事件的及時上報也做出了嚴格的時間要求。
2、10分鍾內須向上級部門口頭匯報
例如北京市東城區在實施方案中明確提出,如發生欺凌事件,各校要在10分鍾內向上級單位進行口頭匯報,2小時內遞交詳細文字材料並隨時匯報工作進展。
3、情節嚴重學校直接與司法部門對接
與東城區類似,海淀區除了要求30分鍾內口頭上報區教委外,對於情節較為嚴重的,還要求學校要與屬地派出所、司法等部門進行對接。
㈡ 學生和學生之間的校園暴力事件案例 詳細點的
2013年5月9日,新鄭市市直中學一名學生在校門口附近被打傷,
「我再也不去上學了,沒臉見大家了」,見到高俊宇時,他正躺在病床上,頭上纏著厚厚的紗布,一邊說一邊流淚。
一天前,高俊宇在學校門口附近被打成重傷,而施以毒手的,竟是自己的同窗。
2013年5月9日,新鄭市市直中學(下稱市直中學)門前發生了一起惡性校園暴力事件。
該校初二學生牛高(出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特使用化名)糾集10餘名社會人員和新鄭市苑陵中學學生,將同校學生高俊宇堵在了距學校不到300米的地方進行毒打,最終導致高俊宇受傷。
醫院的診斷證明顯示:高俊宇後腦縫20多針,臉部縫10多針,耳膜穿孔。
究竟是怎樣的深仇大恨,讓牛某對同窗下此狠手?
高俊宇說,被打的具體原因他自己也不清楚。不過據他判斷,應該是8日下午,他的一個朋友和別人發生沖突時,他在一旁進行了勸阻,可能是此舉得罪了某些人。
一個簡單的勸阻,竟招致一頓毒打,學生之間戾氣如此嚴重,學校在教育和管理上是否存在巨大漏洞?
㈢ 校園暴力致死事件事例
8月25日晚9時許,湖北省襄陽市智投匯文綜合高中(簡稱匯文高中)303寢室內,高一學生小王與3名室友發生肢體沖突後殞命。
8月29日,交廣君獲悉,3名涉案學生已被採取強制措施。當地政府部門已成立專班處理善後事宜。
▲小王倒地不起後被送醫,但沒能搶救回來
小王是襄陽東津職教中心(簡稱職教中心)高一新生。職教中心曹姓負責人向記者介紹,因學校的基礎設施還不夠完善,兩校達成協議:職教中心的學生在匯文高中軍訓。兩校車程約15分鍾。
匯文高中陳姓負責人稱,8月25日是軍訓的最後一日。當日下午5時,結束儀式已舉行,按理職教中心應帶回學生,"職教中心說再留一個晚上,就在這天晚上出了事。"
匯文高中陳姓負責人稱,他從警方了解到的事情經過是:當晚9時許,小王躺在303寢室自己鋪位上玩手機。室友小尤走進寢室想借小王的手機拍短視頻。小王拒絕後,雙方發生沖突。隨後,小尤走出寢室,喊來另兩名室友小程和小金幫忙,雙方再次發生肢體沖突。此次沖突後,小王倒地不起。軍訓教官發現異常後,撥打了120和110。
▲出事的303寢室
記者獲得的視頻顯示,120醫護人員於8月25日晚9時5分走進寢室,9時13分從寢室抬出小王。
小王的家屬向記者介紹,醫院極力搶救,也未能挽回小王生命。
據了解,沖突事件發生後,警方在匯文高中展開調查並帶走6名學生。小尤、小程、小金等3人因涉案已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
記者了解到,此次校園暴力事件引起了襄陽教育部門高度重視,相關工作正在展開。
小陳舅舅告訴記者,要先追究學校的民事責任,再追究三個涉事學生的刑事責任。襄州區派出所郝所長稱已經移交刑警大隊,因為案件比較重大,東津新區教育局胡勇局長稱公安機關已經介入,正在調查中。
㈣ 大家都講一講校園暴力施暴者遭重大報應的例子
如果施暴者致受害人輕傷以上損害結果,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使受害人自殺的,屬於從重量刑情節。
如果施暴者致受害人輕微傷,沒有到犯罪的程度,受害人自殺於施暴者無關。
㈤ 日本近幾年校園暴力事例
幸虧沒有 ;如果要是有的話 央視新聞 會 一天說幾十遍! 因為除了 伊朗 敘利亞 朝鮮 俄 這些邪 惡.的.國家外 ! 都是他醜化的對象! 如 美國槍擊案 希臘的危機 日本的豐田
㈥ 結合案例談談怎樣預防校園暴力犯罪
一、學校要切實履行起自己的教育管理責任,採取有效措施防範校園暴力 二、公安部門要加大打擊校園暴力的力度 三、加強青少年學生的心理知識教育和心理技能訓練,提高其心理的容納性和承受力 四、大力加強安全法制教育
㈦ 校園暴力事件案例
案例主要講的是未打掃衛生起爭執釀命案,三位在校學生均獲刑,具體如下:
鄭某、李某、鄭某某與被害人王某某系同班同學,2012年7月,因被害人王某某值日但未打掃衛生,鄭某某與王某某發生口角;之後,王某某在路過鄭某座位時在鄭某背部推了一下,引發推搡廝打;一旁的李某、鄭某某也參與到毆打中。最終造成王某某頭部重傷,後經救治無效死亡。案發當日,鄭某與鄭某某先後被警方抓獲歸案,李某在其親屬陪同下投案自首。
法院一審後,判處鄭某有期徒刑七年、李某有期徒刑二年、鄭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審宣判後,鄭某、鄭某某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7)校園暴力的案例擴展閱讀:
沒有可以復制的青春,同樣沒有完全相同的校園暴力事件——盡管其中或許有著太多的共因可尋。因為,每一起事件中的「主角」,若總是面目模糊的「施暴者」與「受害者」,很可能意味著對他們的拯救與干預是隔靴搔癢式的。事件成因越復雜,在尋求解決辦法上,越需要耐心和見微知著,如此才能真正找出規律與破解良方。
對於這些未成年人而言,在當前刑法懲戒難以介入的情況下,他們最終基本上還是要回歸家庭,回到他們「熟悉」的成長環境。那麼,對他們的「改造」,就必然離不開對這種具體環境的干預。
㈧ 校園暴力事件事例
案例主要介紹青島市區公布的5個案例,案例中用化名,具體如下:
1、被告人李某為某中專學生,因與同學「爭女友」發生矛盾,後雙方約定「談判」。「談判」中其與糾合的其他被告人孫某等人對被害人曲某進行毆打,致曲某受傷。後曲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等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均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懲處,並根據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及賠償情況,對各被告人分別判以相應有期徒刑。
2、被告人袁某與同校學生徐某等人解決糾紛,被徐某一方毆打後,看到同校學生張某等人,誤認為張某也是徐某一方的人,遂與其他五人持鐵管追趕張某至一胡同內,對張某拳打腳踢,其中一人持鐵管將張某左手打成輕傷。法院認為被告人袁某等與他人合夥隨意毆打他人,致人輕傷,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應受刑事處罰。
3、孫某與被害人庄某因言語不和發生爭執。次日上午,孫某糾合被告人沈某、黃某在其學校宿舍樓對庄某實施毆打,致庄某左膝受傷,構成輕傷二級。法院認為,被告人沈某、黃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均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懲處,並對沈某、黃某分別判處管制一年和管制六個月。
4、被告人郭某和同學曲某因走路碰撞一事產生矛盾,二人便相約找人打仗。後被告人郭某糾集李某和同學姜某,李某又糾集楊某、張某、荊某等人到案發地點,李某持鋼絲鎖、荊某持套刀、楊某、張某、荊某、姜某、郭某等人持木棍對曲某進行毆打,致曲某受傷。法院認為,被告人郭某等與他人合夥持械聚眾斗毆,擾亂公共秩序,其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應受刑罰處罰。
5、原告於某與被告陳某等均系某中學學生,雙方日常關系不和睦。某日一直請假在家的於某出現在校內,看到陳某與原告的同班同學王某發生爭執並互毆,於某見狀亦參與毆打陳某,陳某等用伸縮鋼管抽打原告身體和左臂。互毆中,雙方身體均有受傷。於某經醫院診斷為:左尺骨近端骨折、軟組織挫傷、頭外傷反應。後其起訴要求賠償。法院經審理認為,各方均存在一定過錯,判決侵權人陳某等和學校均承擔部分責任。於某在本案中亦自行承擔部分責任。
(8)校園暴力的案例擴展閱讀:
校園師生之間的暴力日漸引起人們關注。有些學生對老師的批評教育懷恨在心,糾集他人對老師實施暴力。有些老師對學生採取了失當的教育行為,比如體罰或實施暴力行為。我國的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對規范學校、教師的行為均做了明確的規定,對體罰學生的行為亦做了禁止性的規定。根據我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教師應當遵循教育規律和符合學生身心發展特點教書育人、依法履行職責。聘任的教師,在實施教育、管理職責中,故意致傷學生身體的,作為聘任單位的學校應承擔相應責任。
㈨ 校園暴力事件
校園,最近又成了此間社會廣泛關注的話題。在中國和新加坡從事心理經驗告訴我們,青少年的不良行為可以根據其性質分為各種類型,不是一出現便與私會黨有關。心理員也應根據行為的不同類型,對症下葯地予以處理。
以下幾種情況,都會引致青少年不良行為的產生。
第一種是「心理幼稚症」。
張同學,男性,14歲,中學二年級。這位同學出身於「書香門第」,母親是一名中學優秀教師,從小對他進行嚴格的管教。小張從小學到初中都是重點優秀學生。他為人文靜溫和,在親戚和學校老師心目中是一名老實聽話的好孩子。
但是近兩年來連續發生三件令人吃驚的事件。第一件,在巴士車邊,無故將一名女乘客的裙子剪壞,被局訓話和拘捕教育數天,後被母親保按釋放。第二件,時隔數日,自作主張用10元進一輛來歷不明的自行車,隔一周後又以同樣價格給別人,再次被警局傳訊訓話。
再隔數月,跟著一名同班同學到居民家中偷竊,他擔任「把風」。被抓後追問他為什麼行竊,小張不加思索地回答:「我知道偷竊是犯法的。因為他是我朋友和同學,不去不好意思」,「反正我不想偷」。
這呈現「無知型」和「玩耍型」犯罪特點――缺乏深刻的動機和計劃的犯罪行為,並不追求得到物質的滿足。
在心理中心檢查,張同學外表正常,智商中上水平,無精神病理症狀;但發現心理發育不成熟,想法幼稚單純,心理認識水平低下,無理想追求,無成熟自我意識。這是「心理幼稚症」犯罪的典型例子。
經過心理、檢查、、老師幫助、家人加強教育,一年後逐漸好轉,不再出現類似行為,順利考上初級學院。
小錯不斷成棘手問題
第二種是「性格缺陷」。
小維,男生,中學四年級,17歲。
他幼小時活躍好動,上課不遵守紀律,在課堂里有時無故起身來回走動,尖聲喊叫,教師多次教育批評無效,父母經常收到老師投訴。進入初中後,更發展為動輒沖動打人,脾氣粗暴急躁,不知道恐懼和危險,外為「小霸王」。
最近連續發生多次意外事件:用小刀亂劃亂舞,將女同學手指劃破,鮮血如注。第二天將另一位同學從高台上推下來,震驚全校。在教室內打鬧,將鐵制書桌打翻,壓傷別人,險出人命。
後來發現,小維從小無法無天,調皮搗蛋,屢犯錯誤。令人不安的是,屢教不改,當面檢討,事後不改,屢教屢犯,我行我素,不能自控自己的行為。父母為他其痛心哭泣,打過罵過,他在旁邊若無其事。幼小時曾看過心理,懷疑他有「多動症」。
這是很值得注意的案例。問題是,這名男生大錯誤不犯,小錯誤不斷,其輕微違紀行為達不到犯罪的程度,無法司法懲戒。現有學校制度又缺乏有效的教育懲責手段,教師教育無效,效果很差,成為教育領域一項棘手問題。
最後我要舉出一個上海實例,這是個輕微犯罪的案例,當事人送「工讀學校」管教,結果是個教育有效的成功例子。
小英,女生,15歲,初三學生。
小英父母6歲前離婚,由父親撫養。父親是個商人,經常外出經商,讓小英單獨生活和求學。因為從小缺乏管教和父母親溫暖,她生活隨便,愛虛榮和打扮,經濟揮霍,讀書不用功。中學一年級起,就偷竊同學錢財,男友,發生性關系,還墮胎一次。學校教育無效,生怕她再次犯罪,送「工讀學校」學習和管教。
這是一所全寄宿制特殊學校。學生一律留宿在學校中,實行半工半讀,一半是普通學校的課程學習,另一半是輕微勞動或集體文娛體育活動。
小英在學校學習二年,表現好,提前出校,升入高中,以後考入普通大學,表現良好。
這說明,青少年犯罪,尤其輕微犯罪,犯罪早期應該及時處理,控制,採取特殊措施,切斷犯罪源,才能有效制止再犯罪。犯罪是社會必然存在的問題,其責不在於家長和學校,關鍵在於正確處理。
關注對社會的危害性
校園事件由來已久,至少有以下社會危害性,必須重視和糾治。私會黨不過是校園不良行為中的一種形式,青少年嚴重不良行為有二大類:
其一,違紀行為――違反校紀校規、打架、聚眾鬧事、賭博、酗酒、早戀亂愛、流氓習氣行為、偷竊、欺騙、陷入「黃毒」和「私會黨」等。
其二,違法行為――盜竊、、淫、傷人、殺人、私會黨團伙和其他刑事犯罪等。從上海調查的資料,大致發生頻度在1%左右。
青少年並非成人,心理行為不成熟,犯罪偶發性機率大,社會危害性不大,不適合採用成人法律。他們的人生有一長段道路要走,各國都有青少年保,目的著重於挽救,從寬,讓他們重新做人。
不幸的是,現有學校對輕微不良行為和犯罪缺乏有力懲戒措施,作用不夠有力有效,管束困難。對特殊家庭、特殊父母(如離異、孤兒、特殊性格兒童等)不採取社會隔離、封閉學校的教育,教育困難,成效很差。
「工讀學校」是特殊教育,專收「問題學生」。學校採取封閉式教育制度,學生一律住宿過半軍事式集體生活。教育課程同普通學校,升留學制度相同。
教育隊伍由教師(特殊有愛心者,對德育有經驗)、局幹警、人員、心理者、義工等組成。兼教又管,寬嚴結合,務使學生在德智體勞全面發展。
問題學生由各校提名。針對道德品行有問題而屢教難改者、輕微犯罪行為又未嚴重犯法者、須接受預防性管教的學生,收住教育。
教育或住宿學校時期可從一年到三年,視學生行為道德表現。而離開學校後,社會不應該歧視,學歷相同。這樣的教育,在中國各地和上海已推行10至20年,效果良好。
本人認為香港電影也對青少年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㈩ 校園暴力事件的心得體會 500字
今年以來,網路上屢屢頻現有關校園暴力事件的視頻和圖片,這種以強欺弱,以多欺少的暴力行為觸目驚心,施暴手段傷盡天良,深受其害的學生遭遇看的我是心如刀絞,為之又看的我怒火三丈。誰家的孩子不是寶,不知道到做父母的看到自己的孩子在朗朗乾坤和法治社會里,在育人子弟的書香校園里,竟然還在遭受慘無人道的摧殘時,將會是這個家庭永遠的痛。而那些從施暴現場過路人的冷漠,更是讓人心寒。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民族的希望。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提供一份沃土,撐起一片藍天,是社會的責任,也是我們共同的職責。但是,由於受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全國各地從小學到中學乃至大學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校園暴力事件,並且有蔓延之勢,甚至致人死亡等惡性案例有增無減。
同學之間正常的磕磕碰碰,小沖突小摩擦,混同於以強凌弱成性、拉幫結派成癮的暴力摧殘,這種暴力傾向已經嚴重影響了學們的正常生活和學習,身心健康也受到嚴重威脅,更削弱了學校的教育成果,應當引起家長、老師、社會、學校高度的重視。也許你我身邊的校園還算穩定,誰也不敢保證這種惡劣的蔓延趨勢會不會影響到我們身邊的學校和學生。因此,無聲呼籲全社會積極行動參與到反對校園暴力,拒絕社會冷漠的行動中。將我們身邊還沒有發生類似事件的情況下,重視防範於未然。
首先,希望教育部門要努力提高對教育戰線的教學質量,明確老師的責任承擔范圍的嚴厲性。老師要時刻灌輸自己的學生正確的思想觀和價值觀,認清形勢,遵紀守法。加強學生德智體的正確發揮,同時,青少年必須樹立正確道德觀和法治觀念,增強法律意識,從小養成良好品質,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勇於拒絕校園暴力。在受到校園暴力侵害時要勇於向學校、老師和家長報告或大聲呼叫。對高年級學生和校外青年共同實施的暴力活動和收取「保護費」等各種校園非法活動要勇敢揭發。
無聲總結分析誘發校園暴力事件的頻發,其主觀上跟現在學校走向商業化,重視收益成果,淡化了對青少年的綜合素質教育,其次同學生日聚會等進酒吧、卡拉OK、歌舞廳、電子游戲廳、網吧等場所影響和聚集成幫派,捷徑了受校外不良青年交往的引誘等綜合影響。客觀因素也不排除收看和接觸一些暴力影片,恐怖游戲,社會黑勢力後缺乏定律和錯誤理解而盲目崇拜,拉幫結伙,形成幫派,導致演變為現實暴力的可能性。而弱者在受到威脅、恐嚇和虐待時,擔心被接二連三的打擊報復,最終選擇忍氣吞聲,不敢向學校老師和家長講述自己的遭遇。使得這些施暴者更加為所欲為,膽大包天的越演越惡劣。無形中把美好和諧的平安校園的同學之間形成暴力強勢和弱勢群體的的惡性差異,最終造成極大的社會惡劣影響,導致弱勢一面的學生望校生畏,由此導致受虐學生因身心健康的摧殘和心靈的陰影而精神失常的,或死亡的案例歷歷在目。
反對校園暴力,拒絕社會冷漠。我們都有孩子,我的孩子也會有孩子,我們應以高度社會責任感出發,有責任為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傾注我們的愛,在當今青少年人生最重要轉折點這個關鍵性階段,隨時面臨校園暴力的威脅。我們更有義務維護校園平安,讓青少年能擁有健康快樂,積極進取的良好心態,安心無憂的接受教育,豐富儲備文化知識。呼籲全民動員,提倡關心關愛關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和良性發展。灌輸引導我們身邊的青少年要增強友愛互助意識。提高自身良好素質,熱情幫助同學,增強應對困難、對抗邪惡的勇氣,形成抵制校園暴力的合力。告誡我們的孩子認清這種暴力摧殘同學的行為是可恥的,更是一種犯罪。將來會被社會所淘汰形式。還有更為重要的一個細節投入,就是我們的家長,若有孩子住讀在校的,千萬要記得,經常電話問候孩子,積極與孩子溝通,時刻關注孩子情緒變化,判斷是否遭遇校園暴力的侵擾,必要時親自去學校觀察,叮囑孩子遭遇暴力時,要勇敢的大聲呼救,事後火速告訴家長和老師。同樣告誡孩子千萬遠離參與校園暴力行為。
而我們的人民教師在日常工作中也相對提高洞察力,時刻關注自己學生的變化,發現苗頭不對勁時,要主動和學生交流溝通。鼓勵學生勇敢站出來對校園暴力說不,並積極揭發。
如何將這種暴力行為控制在萌芽狀態並徹底解決,這項工作除了更全面完善各項教育措施和獎罰條令條款,必須得到我們的家長、老師和社會團體、各界部門等積極響應,熱心配合,銘記防範於未然的重要性,做好表率對他們進行健康引導,提高我們的孩子和身邊青少年防範校園暴力意識,增強抵制校園暴力能力。把握正確人生觀。加強科學文化知識學習,培養良好的興趣、愛好,磨煉意志,陶冶情操,立志做新時期有用青年而共同努力。
同時;呼籲全國人大考慮能否修改法律章程,是否將凡是參與校園暴力事件的預謀、組織、策劃和施暴的在校學生,視情節輕重取消其永遠不能參與高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