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殺老師
① 湖南溢陽16歲學生殺老師會判什麼罪,死刑還是無期,一個不滿18歲,一個故意殺人,請法律專家解讀,謝
我國《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司法解釋:未成年人由於其生理和心理發育尚未成熟,社會閱歷、社會經驗也有限,規定對其不適用死刑(包括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這樣規定主要是出於對未成年人保護和刑事責任能力角度的考慮,而且也與我國已經批准加人的《兒童權利公約》中的有關規定相一致。
② 學生殺老師:為何很多人認為老師該死(1)
查詢相關網頁,據說直接原因是該學生上課玩手機,被老師收繳。目前,殺人嫌疑犯在逃,而新浪也在首頁隱藏了此條新聞,但隱藏不了中國社會毫無底線的道德墮落事實。 撫州,是我的故鄉,那可是全國著名的才子之鄉!在教師節過去還不到一周的時間內,居然在才子之鄉和全國著名中學里發生學生殺老師的事情,實在令我感到震驚。這說明,尊師重教仍然只是一句口號,離真正落實還有很遠的距離。 但是更令我震驚的,是新浪新聞里大量的評論人都認為老師該死,學生是受害者!(註:目前大量評論被刪除。)
③ 學生殺老師會被判多少年刑
大概14年,
未成年人犯罪又是自首,
有特殊照顧。
以前我在電視上看過一個一樣的,判了14年。
④ 學生殺老師:為何很多人認為老師該死
查詢相關網頁,據說直接原因是該學生上課玩手機,被老師收繳。目前,殺人嫌疑犯在逃,而網站也在首頁隱藏了此條新聞,但隱藏不了中國社會毫無底線的道德墮落事實。 撫州,是我的故鄉,那可是全國著名的「才子之鄉」!在教師節過去還不到一周的時間內,居然在「才子之鄉」和全國著名中學里發生學生殺老師的事情,實在令我感到震驚。這說明,「尊師重教」仍然只是一句口號,離真正落實還有很遠的距離。但是更令我震驚的,是新聞里大量的評論人都認為老師該死,學生是受害者!(註:目前大量評論被刪除。)嚴格管教學生是老師的責任,上課沒收手機是老師的權利。老師再怎麼過分,難道至於該被學生砍死?莫非只要討厭一個人,就有權利將對方殺死?這是怎樣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識?! 不消說,這再次印證了很多人指出的現象:在中國,人們在評判問題時,不問是非,只問立場。而「立場」主要就是親疏遠近或者「道德標簽」。根據中國式邏輯,凡是學生和老師發生沖突的,學生永遠是對的,老師永遠是錯的;凡是百姓和官員發生沖突的,百姓永遠是對的,官員永遠是錯的;凡是窮人和富人發生沖突的,窮人永遠是對的,富人永遠是錯的;凡是網民和專家發生沖突的,網民永遠是對的,專家永遠是錯的。理由只有一條:前者是所謂的「弱勢群體」,因此應該保護他們。我已經撰文批判過「弱勢群體」這個似是而非的偽概念。但,沒有用的,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法律難以指望,只能藉助道德批判實現表面上的人人平等的社會。 再想得遠一點,我覺得更令人害怕。很多人將民主簡單地等同於大家一起投票,似乎多數人的決定就一定是正確的。按這個邏輯,如果這個學生殺老師的案件由網民投票決定,我估計老師肯定是該死的,而學生則有可能被無罪釋放,因為網民中老師的比例肯定遠遠低於學生和家長的比例,而其他人很可能都是冷漠的看客。這哪裡是「民主」,分明是「民粹」!民主和民粹,一字之差,千里之別。即便再民主的社會,也不能任由多數人通過投票剝奪少數人的基本權利。中國曾經有過民粹時期,例如「文革」,例如投票選舉「右派」的時期。 人們應該慶幸,幾乎所有社會都是由精英治理,中國的民主是漸近的,否則,否則我不敢想像這個社會里誰會是安全的。
⑤ 臨川二中學生殺老師為什麼現在學生這樣太可怕了
基本是故意殺人啊,而且動機明確啊,沒成年之前估計得在少管所,成年了,估計得判不死也得終身監禁吧,也不能全怪學生,或者說誰也不能怪,我們只是外人,對當時情況也不了解,不可以妄加斷論,只能說,任何事發生都有它的原因,
⑥ 臨川二中學生殺老師事件原因
事發2013年9月14號上午11點,有一個學生在上課時間玩手機,被老師發現了,老師把他的手機拿走,並叫他去老師的辦公室談話,學生無法接受老師的話,於是拿起水果刀刺向老師,導致老師死亡。
⑦ 六十六中學生殺老師現在逮住了嗎
學生殺死老師的事件,令人震驚!
殺人的學生一定會被繩之以法,但發生這樣的慘案總有一些值得反思的問題。
⑧ 教師節剛過 學生殺老師:為何很多人認為老師該死
查詢相關網頁,據說直接原因是該學生上課玩手機,被老師收繳。目前,殺人嫌疑犯在逃,而新浪也在首頁隱藏了此條新聞,但隱藏不了... 今天一大早就看見一則新浪新聞,說江西省撫州市臨川二中一個高三學生將老師用刀砍死。查詢相關網頁,據說直接原因是該學生上課玩手機,被老師收繳。目前,殺人嫌疑犯在逃,而新浪也在首頁隱藏了此條新聞,但隱藏不了中國社會毫無底線的道德墮落事實。 撫州,是我的故鄉,那可是全國著名的「才子之鄉」!在教師節過去還不到一周的時間內,居然在「才子之鄉」和全國著名中學里發生學生殺老師的事情,實在令我感到震驚。這說明,「尊師重教」仍然只是一句口號,離真正落實還有很遠的距離。但是更令我震驚的,是新浪新聞里大量的評論人都認為老師該死,學生是受害者!(註:目前大量評論被刪除。)嚴格管教學生是老師的責任,上課沒收手機是老師的權利。老師再怎麼過分,難道至於該被學生砍死?莫非只要討厭一個人,就有權利將對方殺死?這是怎樣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識?! 不消說,這再次印證了很多人指出的現象:在中國,人們在評判問題時,不問是非,只問立場。而「立場」主要就是親疏遠近或者「道德標簽」。根據中國式邏輯,凡是學生和老師發生沖突的,學生永遠是對的,老師永遠是錯的;凡是百姓和官員發生沖突的,百姓永遠是對的,官員永遠是錯的;凡是窮人和富人發生沖突的,窮人永遠是對的,富人永遠是錯的;凡是網民和專家發生沖突的,網民永遠是對的,專家永遠是錯的。理由只有一條:前者是所謂的「弱勢群體」,因此應該保護他們。我已經撰文批判過「弱勢群體」這個似是而非的偽概念。但,沒有用的,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法律難以指望,只能藉助道德批判實現表面上的人人平等的社會。 再想得遠一點,我覺得更令人害怕。很多人將民主簡單地等同於大家一起投票,似乎多數人的決定就一定是正確的。按這個邏輯,如果這個學生殺老師的案件由網民投票決定,我估計老師肯定是該死的,而學生則有可能被無罪釋放,因為網民中老師的比例肯定遠遠低於學生和家長的比例,而其他人很可能都是冷漠的看客。這哪裡是「民主」,分明是「民粹」!民主和民粹,一字之差,千里之別。即便再民主的社會,也不能任由多數人通過投票剝奪少數人的基本權利。中國曾經有過民粹時期,例如「文革」,例如投票選舉「右派」的時期。 人們應該慶幸,幾乎所有社會都是由精英治理,中國的民主是漸近的,否則,否則我不敢想像這個社會里誰會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