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崗教師考公務員
1. 特崗教師(服務期三年)的三年內能考公務員嗎
1、特崗教師服務期內原則上是不可以考公務員,但和單位所在單位協商好,以及處理好特崗教師的違約合同,解除勞動合同後即可參加公務員考試。
2、國家對於公務員考試政策中無相關限制,只要所在單位能夠出示相應的同意報考證明,即可以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
3、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而特崗教師經歷也屬於基層工作經驗。
4、特崗教師未滿服務期要求離崗的,必須至少提前30日書面說明原因,向所在學校申請,經報設崗縣教育局批准,在一個學年結束後方可解除協議,以便設崗縣招聘新的特崗教師任教。設崗縣從特崗教師離崗之日起,停發其工資。
2. 特崗考公務員比直接考公務員有哪些優勢
特崗與「三支一扶」、「一村一大」、「西部計劃」人員統稱為「四項目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時,會有部分崗位是面向「四項目」人員招考的,只有「四項目人員」能報考,這樣就有效減少了崗位報考人數,從而降低了崗位的競爭和考取難度。
同時,特崗教師必須完成項目服務期才能以「四項目」人員的身份報考公務員時,報考定向招考崗位。
不能報考公務員的人員: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4、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5、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受到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8、不符合招錄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9、法律法規明確不得報考的。
10、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內容參考:貴州黨建雲-貴州省2021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簡章
3. 特崗教師可以考公務員嗎
要你們本單位同意,並且出示證明。你才可以報考。否則,就算筆試過了,復審也過不了。(聽人說就算考上公務員學校也不放人),所以說你聽說的這句是錯誤的。只要徵得單位領導同意,並且開出證明給你,你就可以報考了。
4. 特崗教師想考公務員有哪些相關政策
編制?編制?到底什麼才是編制呢?編制一般分為兩種,事業編和行政編。教師是事業編制,公務員是行政編制。總體來說,教師的優勢是擁有超長的寒暑假期,公務員的優勢在於地位、權力和福利待遇。我們往往見過教師考公務員,卻從來沒有見過公務員考教師的,由此可見事業單位各方面還是不如機關單位。
事情已經很明顯,去農村當特崗教師大部分都是為了騎著驢找馬,然而市區招教也不是那麼好考的,大部分直到服務期滿了還沒考走。國家的政策是好的,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報考事業單位和公務員有加分政策和定向招聘。然而事業單位往往並不願意拿出加分和定向招聘的誠意,只有公務員考試能響應政策的要求。
國家公務員考試和省公務員考試的定向招考為特崗教師提供了逆襲的另一種可能。我們在報紙上經常看到公務員如何如何難考,其實普通畢業生考公務員確實競爭太大,然而服務期滿的特崗教師考取公務員卻是相對容易的。相比事業單位的考試,公務員考試要公平的多,近幾年機關單位面向特崗教師招聘的名額在不斷增加,然而在報考中卻屢屢出現零報考的現象。一邊是機關單位希望你考進去,另一邊是你專業不符,這種情況怎麼解決呢?
小編建議大家考上特崗教師的第一年就通過函授、自考、成教、電大、網校等方式,盡快取得公務員考試中要求的本科專業或第二專業。這里我推薦大家修經濟、金融、財會、漢語言文學或法律等專業,每年招聘的人數較多,而且招聘這些專業的單位都是好單位。有的特崗教師本身是英語,數學、物理等師范專業,考公務員只能考不限專業的鄉政府、市場監管、工商所等,待遇差且繁忙,還不如當老師。
5. 特崗教師能考公務員嗎
三年伺服器滿的特崗教師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
特設崗位教師實行合同管理,聘期3年,對自願留在本地學校的,當地要負責落實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財政統發范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3年服務期滿可以報考公務員。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公務員考試: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三年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屬於第五條: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所以特崗教師不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
(5)特崗教師考公務員擴展閱讀:
報考公務員考試的規則:
一、報考人員報考前,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進行「考生注冊」。注冊前,報考人員必須閱讀「致廣大考生的一封信」並同意《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否則不予注冊。
二、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並提交上報。報考人員要慎重填報相關信息,遇有問題及時咨詢,如資格審查不通過,則不得再次報考同一職位。
三、提交報名信息後,報考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四、未進行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五、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報考人員攜帶准考證、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未帶身份證的報考人員不能參加考試。
6. 特崗教師服務期內可以考公務員嗎
原則上講,特崗教師在三年服務期內是不能報考其他考試的,比如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招聘,社區招考,村官考試等等,但是若是服務期滿了轉正之後,好多地方人事管理部門更不允許參加其他考試,就算進面試了,也不會在"同意報考證明"上簽字。
所以在覺得自己有實力,可以拼一拼考上公務員的話,不妨先跟當地市級人事管理部門聯系,讓他們同意你參加這次考試。
7. 特崗教師是否能參加公務員考試
特崗教師是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的,不管是服務期中還是服務期滿都可以以特崗教師的身份報考公務員。
特崗(特設崗位教師)實行的是合同制管理,合同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期滿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如果未滿服務期也是可以參加其他任何編制類考試的,除了不能再繼續報考特崗教師,其他編制考試都可以報考。
你說的不能報考的情況,不知道是哪位告訴你的,還是你身邊的什麼人告訴你的呀。
我曾經就是特崗教師,在服務期未滿的時候也報考了公務員考試,而且也進入了面試。不過,在服務期未滿之間考的公務員都沒有能夠順利上岸。
到了服務期滿後,繼續報考,報考的是面向基層的(四項目人員)的崗位,就是只有特崗、村官、西部志願者或者是三支一扶的人員可以報考,還要求有工作經驗,所以就考上了。
需要注意的是,服務期未滿的話,需要你所在的服務的學校出具同意報考證明,這個一般學校都會同意出具的,學校都是比較人性化管理的,而且報考公務員相當於是人才往高處走,學校也沒有理由不放人不同意的。
這里有個小技巧,就是你可以等到報名進入面試了再跟學校報告,拿同意報考證明給學校幫忙蓋章就可以了。而且,學校的公章一般不在校長那裡,都是主任保管的多,一包煙解決的事情。
如果是服務期滿了,也可以報考面向基層招聘的崗位,出具服務證書復印件就可以了。所以,都可以報考的,請放心大膽的參加公務員考試。
8. 特崗教師在服務期內可以考公務員嗎
特崗教師在服務期內不可以考公務員。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考試: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特崗教師在服務期內屬於第五條: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所以特崗教師在服務期內不可以考公務員。
(8)特崗教師考公務員擴展閱讀:
特崗計劃教師崗位的安排原則:
一、「特崗計劃」教師聘用期間,其戶口根據本人自願,可留在原籍,也可遷至工作學校所在地或工作學校所在地的縣城;黨(團)組織關系轉至工作單位,並應積極主動參加工作單位的黨(團)組織活動;
二、特設崗位教師人事檔案原則上由服務縣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人才服務機構免費管理。服務期滿後,被國家機關、國有事業、企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在服務期間建立的工作檔案和黨團關系按規定轉到具有人事管理許可權的相關單位管理或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人才服務機構代理;
三、其他人員的工作檔案和黨團組織關系按照中組部、人事部人發[1996]118號文件規定,直接轉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人才服務機構。
9. 特崗教師服務期內能報考公務員嗎
特崗教師在服務期內不可以考公務員。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考試: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特崗教師在服務期內屬於第五條: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所以特崗教師在服務期內不可以考公務員。
想要報考公務員的人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