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長
Ⅰ 現在的教育局局長是誰
很聞名的
Ⅱ 中國教育局長幹啥的
教育局長的職責:
一、全面主持教育局各項工作,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制定實施計劃、辦法和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直接主管教育系統計劃財務、人事勞資、招生、基本建設工作。
三、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興慶區領導機關的決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和執行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基本建設計劃,處理各類計劃中的有關問題。
四、合理使用教育經費、基建經費,有計劃地搞好學校建設。
五、協調組織部門,加強所屬學校領導班子的建設;協同有關單位,進行調查研究,搞好中小學教育布局調整和教育體制改革。
六、領導教育局督促檢查中小學和幼兒園對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的貫徹實施,督導教學工作,組織總結交流教學經驗,認真進行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
七、指導中小學對學生的思想教育、體育、衛生保健和條件裝備等工作。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他管,沒有上晚客的規定,但要看你是幾年級。
Ⅲ 教育局局長是什麼級別
地級市教育局局長、直轄市的區教育局局長、副省級市的區教育局局長為縣處級正職
地級市的區教育局局長、縣教育局局長為鄉科級正職
Ⅳ 教育局局長什麼級別
教育局局長是正科級幹部。
《公務員》法規定:科長為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各部版部長,鄉(鎮權)黨委書記,縣(市、旗、省轄市的區)紀委副書記、主任科員。
正科級幹部就是鄉科級正職,有領導職務(如:鄉長、科長等)和非領導職務(如:主任科員)之分,一般是九到十二級, 處於副科級和副處級之間。
(4)教育局長擴展閱讀:
正科幹部錄用原則
1、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2、監督約束與激勵保障並重原則。
3、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4、分類管理原則。
5、依法履行職務原則。
Ⅳ 現在的教育局長是誰 能不能詳細的介紹他
袁貴仁
新華網北京10月31日電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10月31日經表決決定,免去周濟的教育部部長職務,任命袁貴仁為教育部部長。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主席令,公布了這一決定。
周濟另有任用。
袁貴仁,男,漢族,1950年11月生,安徽固鎮人,1975年2月入黨,1969年5月參加工作,北京師范大學哲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教授。1995至1996年任北京師范大學常務副校長;1996至1998年任北京師范大學黨委書記;1998至1999年任北京市市長助理兼市教委主任,北京師范大學黨委書記;1999至2001年任北京師范大學黨委書記、校長;2001至2005年任教育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主任;2005年至今,任教育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袁貴仁是第十七屆中央紀委委員,第九、十屆全國政協委員。
袁貴仁簡歷
袁貴仁 男,漢族,1950年11月生,安徽固鎮人,1975年2月入黨,1969年5月參加工作,北京師范大學哲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教授。
現任教育部部長。
1969-1978年 安徽省固鎮縣王莊中學、五七大學教師
1978-1984年 北京師范大學哲學系哲學專業學習,獲學士、碩士學位
1984-1989年 北京師范大學哲學系教師、系副主任
1989-1995年 北京師范大學社科處處長、副教務長、教科辦副主任
1995-1996年 北京師范大學常務副校長
1996-1998年 北京師范大學黨委書記
1998-1999年 北京市市長助理兼市教委主任,北京師范大學黨委書記
1999-2001年 北京師范大學黨委書記、校長
2001-2005年 教育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主任
2005-2009年教育部副部長
第十七屆中央紀委委員。第九、十屆全國政協委員。
Ⅵ 教育局長一般是什麼級別
教育局局長是正科級幹部,一般是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中國行政級別採用行政五級劃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司廳局級、縣處級、鄉鎮科級,各級分為正副職。中央部委的等級即平常大家所說的「國、部(省)、司、處、科」五級。
除國家級以外,其他三級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地方三級行政劃分。
行政級別中是沒有股級的,股級是介於副科級和科員之間的,是一種習慣的稱呼。
(6)教育局長擴展閱讀:
行政級別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省部級正職
省級行政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的省(黨、市)委書記、省長(政府主席、市長)、政協主席、人大常委會主任、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政委和司令員(明確為正部長級)。
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各部委正職幹部(如教育部部長、國家發改委主任)。
中央紀委正部級副書記、中共中央直屬各機構正職、特殊副職及辦公室主任(中聯部部長、中宣部副部長、中組部副部長、中央統戰部副部長、中央黨校副校長,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
國家正部級企業正職領導(如鐵路總公司總經理、中投公司總經理、董事長[8])。
中央委員一般由省部級正職擔任。
省部級副職
國務院各部委副職幹部(如公安部副部長、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正職幹部(如國家文物局局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吉林省副省長、重慶市副市長)、省委常委、政協副主席、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直轄市市委副書記等。
各副省級市政府正職幹部(如南京市市長)。
各直轄市下屬副省級新區正職幹部(如浦東新區區委書記、區長)。
Ⅶ 教育局局長能管得了校長嗎
從宏觀上講,學校歸屬於教育局管轄。但是細分下來,根據學校的級別不同,以及隸屬關系不同,不能一概而論。教育局通過監督管理學校,但不會直接參與學校的管理。學校擁有一定的自主權。
由《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規定的教育部及教育局的職責如下:
1、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並監督實施。
2、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3、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指導全國的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5、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制訂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准,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6、指導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承擔深化直屬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制定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和教學指導文件,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高等學校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負責「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實施和協調工作,統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
7、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國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8、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9、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和穩定工作。
10、主管全國的教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准並指導實施,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11、負責各類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參與擬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12、規劃、指導高等學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協調、指導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和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劃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13、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制定出國留學、來華留學、中外合作辦學和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管理工作的政策,規劃、協調、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14、擬訂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制訂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15、負責全國學位授予工作,實施國家的學位制度,負責國際間學位對等、學位互認等工作。
16、負責協調我國有關部門開展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教育、科技、文化等領域國際合作,負責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秘書處及相關機構、組織的聯絡工作。
Ⅷ 縣教育局局長是什麼幹部
縣來教育局局長就是鄉自科級正職幹部。
鄉科級正職屬於公務員職務中的領導職務層次。鄉科級正職幹部包括: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的正職幹部;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下屬單位的正職幹部;各鄉鎮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幹部。
按照《公務員法》第十六條規定:「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Ⅸ 重慶市教育局長叫啥
您好!不是重慶市教育局,而是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簡稱教委,主管全市教育行政工作,下屬38個區縣教委!
Ⅹ 教育局局長
教育局局長的職責如下:
1.根據黨和國家以及上級黨委、政府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本局近遠期工作計劃和工作措施,並負責對落實貫徹情況進行指導、檢查、督促等工作,對本局各項工作負總責。
2.組織協調各位副局長和各科室,經常深入實際,搞好調查研究,深化教育改革,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
3.參與教育經費年度計劃的制訂,檢查督促教育投入的情況,搞好本級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指導學校基本建設、條件裝備等工作。
4.指導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統籌協調勞動工資、人事管理、招生考試以及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程序,做好學校幹部的考核和管理工作。負責師范類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5.主持召開局務會議,聽取各項工作匯報,討論決定重大議題,總結布置工作,抓好本局各項管理工作。
6.實行政務公開制度,指導校務公開工作,加強廉政建設。